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08EM12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卫生署辖下诊所安装显示系统,合约为期十二个月。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供应、运送、测试、安装、验收及维修保养位于卫生署辖下诊所用作排队候诊的显示系统。合约为期十二个月,预期在2012年6月开始。

数量 不适用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视像装置工程及电子计时及显示装置工程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策划工程师联络。
林鑫骏先生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
机电工程署6楼,卫生工程部
电话号码: 3155 4019
传真号码: 2553 7887
电邮地址: tkclam@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至6时
(ii) 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15分及
下午1时15分至下午5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或任何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2.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3.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