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12EM11W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更换屯门法院大楼及屯门政府贮物中心空气调节系统。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屯门法院大楼及屯门政府贮物中心设计、改装及更换现有的空调系统设施。合约工期为18个月,工程预计于2012年7月展开。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第II组﹞工程的正式认可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策划工程师李明斌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3155 4308
传真号码: 3521 1090
电邮地址: mblee@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
综合工程部
截标日期/时间

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颱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传真号码:2241 4082 )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及下午1时至6时
(ii) 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15分及
下午1时15分至5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书必须注明「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
备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