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25EM12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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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污水处理设施内的消防装置提供保养、维修、改建和加建服务,合约为期三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污水处理设施内的所有消防装置提供保养、维修、改建和加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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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公共工程认可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工程(经确认者),并取得ISO 9000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保养工程)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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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机电工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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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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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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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书必须注明「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内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递交将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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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