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37EM12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辖下九龙东卫生设备场所的屋宇装备提供装修、更换及改善工程,合约为期36个月。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辖下九龙东卫生设备场所提供各种屋宇装备加改工程服务,包括进行设计、供应、改装、加装和改善工作及附属建筑工作。合约期为36个月,工程预计在2013年1月展开。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工程类别(第II组别)的工程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林心清先生联络。

电话号码: 3155 4012
传真号码: 2870 0074
电邮地址: sclam@emsd.gov.hk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
机电工程署6楼卫生工程部
截标日期/时间

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至六时
(ii) 星期五: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十五分及下午一时十五分至五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投标书的信封面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