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1035EM12W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政府物业更换节能照明灯具
项目内容

工程范围包括供应、安装、测试、故障维修及保用位于政府物业新的节能照明灯具,并拆除及处理旧有的照明灯具。合约期为6个月及工程预计于2013年1月展开。

工程承办商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 III 组)的承办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策划工程师黄明新先生。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综合工程部
电话号码: 2808 3690
传真号码: 3521 1090
电邮地址: wongms@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2808 3643
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i)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一时至六时
(ii)
星期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十五分及下午一时十五分至五时
(iii)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 「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备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或任何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在互联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