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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快訊第二十七期( 2016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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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考考你

讀者意見欄

 

專題1 - 《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 2015年版

制訂背景

相信各位業界的朋友都知道,電力工作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按照《電力條例》 (第406章)及其附屬規例(包括《電力(線路)規例》 )所訂明的技術及安全要求進行。出版《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的目的,是為註冊電業承辦商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提供技術指引,藉以了解如何符合《電力(線路)規例》的要求。

《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的現行版本於2009年出版,是該守則自1992年首次出版後的第四版。為能與時並進,配合科技、安全要求及業界作業模式的最新發展,機電工程署於2013年5月就工作守則展開檢討工作。

檢討過程

為廣泛徵詢業界及各相關持份者的意見,本署於2013年年中成立《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檢討工作小組,成員由電業界的不同組織(例如工會、商會、顧問協會、大專院校、專業機構、電力公司等)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提名出任。工作小組的首次會議於2013年11月26日召開。在檢討工作進行期間,共舉行了10次工作小組會議和7次專責小組會議。機電工程署在檢討過程中收到工作小組成員提出的多項關注事項,當中主要涉及下述範疇:

  1. 擴大涵蓋面以納入高壓裝置;
  2. 納入有關使用可上鎖開關掣的規定;
  3. 審視附錄16的工作許可證制度;
  4. 審視附錄15B的帶電工作風險評估報告;以及
  5. 審視守則21所用的圖示等。

主要修訂

《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的主要修訂包括:

  1. 擴大涵蓋面以納入高壓裝置

    《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一向參考英國標準BS7671 ,重點針對與低壓電力裝置相關的要求。鑑於業界提出,指現時已有越來越多高壓電力裝置裝設於用戶處所內,有別於過往高壓電力裝置大多數只屬於電力公司或特別廠房的設備,為配合現行情況,工作守則應適時為註冊電業承辦商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提供針對高壓電力裝置安全要求的指引,俾能符合《電力(線路)規例》的要求。因應業界意見,工作守則將會加入新的章節,以載列多項新規定,讓業界成員可按有關的安全指引,就高壓電力裝置(例如多組掣板上的匯流排插座、送電裝置或變壓器插座,或單一掣板上的匯流排插座、配電變壓器的接點或線圈、發電機的接點或線圈等) ,進行電力工作。

  2. 使用可上鎖開關掣

    為防止電力工作進行期間,因微型斷路器或模製外殼斷路器無意被啟動而導致電力事故發生,工作守則將加入新的安全要求,規定必須就微型斷路器或模製外殼斷路器採用可上鎖開關掣,以確保該等裝置的開關可安全地關上及上鎖。有關要求只適用於新安裝或經改動的裝置,現時的舊有開關掣無須因應這項新要求而作出更換。

  3. 工作許可證

    根據現行守則4G(1)(e) ,如在帶電部分進行工作難以避免產生危險,便須把電力器具隔離,並使用認可電壓顯示器確定器具已不帶電,以及發出工作許可證。因應各業界代表在工作小組提出的意見,有關的「工作許可證」表格將予簡化,方便業界成員易於填寫。

  4. e1 評估電力安全

    《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 2009年版首次引入「帶電工作風險評估報告」 ,主要目的是減少帶電工作的風險,從而避免電力意外發生。因應工作小組成員的建議,將以精簡化的「電力安全評估」表格取代現時的「帶電工作風險評估報告」 ,以減少用文字填寫的需要,並讓業界可按已簡化的程序進行所需評估工作。

  5. 守則21所用的圖示

    因應工作小組成員的建議,刪減守則21中一些較少使用的圖示,其中包括「接地極電阻測試」及「設有四個或以上接地極的接地極電阻測試」圖示。作出此項刪減,是因為數碼接地極電阻儀表已為業界廣泛使用,其使用方法在詳盡的使用手冊中已有說明。此外,我們亦優化了「絕緣電阻測試」等圖示,冀能為業界成員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以進行相關測試。

出版詳情

有關《電力(線路)規例工作守則》 2015年版之出版詳情,請留意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和本署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