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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规管制度均须与时并进。我们一直定期检讨强制性标签计划的涵盖范围及评级标准,以确保评级标准不会落后于最新的技术发展。我们亦定期检讨强制性标签计划的涵盖范围,以涵盖更多产品,提高附有能源标签产品的普及程度。

检讨强制性标签计划的涵盖范围及评级标准

发展历程列表
阶段 产品类别 颁布日期 全面实施日期 涵盖范围
第一阶段 空调机 (只具备制冷功能) 2008年5月9日 2009年11月9日 额定制冷量不超过7.5千瓦
第一阶段 冷冻器具 2008年5月9日 2009年11月9日 额定总容积不超过500公升
第一阶段 紧凑型荧光灯(省电灯泡) 2008年5月9日 2009年11月9日 最高额定瓦数值为60瓦
第二阶段 洗衣机 2010年3月19日 2011年9月19日 额定洗衣量不超过7公斤
第二阶段 抽湿器 2010年3月19日 2011年9月19日 额定抽湿量不超过每日35公升
检讨评级标准 空调机 (只具备制冷功能) 2014年10月31日 2015年11月25日 额定制冷量不超过7.5千瓦
检讨评级标准 冷冻器具 2014年10月31日 2015年11月25日 额定总容积不超过500公升
检讨评级标准 洗衣机 2014年10月31日 2015年11月25日 额定洗衣量不超过7公斤
第三阶段 电视机 2018年6月1日 2019年12月1日 额定可视屏幕对角尺寸超过50厘米但不超过250厘米
第三阶段 储水式电热水器 2018年6月1日 2019年12月1日 额定储水容量不超过50公升
第三阶段 电磁炉 2018年6月1日 2019年12月1日 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介乎700至3500瓦
第三阶段 空调机(制冷及供暖功能) 2018年6月1日 2019年12月1日 由只涵盖制冷功能扩展至包括供暖功能
第三阶段 洗衣机 2018年6月1日 2019年12月1日 洗衣量由不超过7公斤扩展至不超过10公斤
检讨评级标准 独立式空调机(窗口机)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额定制冷量不超过7.5千瓦
检讨评级标准 抽湿器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额定抽湿量不超过每日35公升
检讨评级标准 紧凑型荧光灯(省电灯泡)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最高额定瓦数值为60瓦
第四阶段 LED灯 2023年9月1日 2024年12月1日 最高额定瓦数值为60瓦
第四阶段 气体煮食炉 2023年9月1日 2024年12月1日 每个燃烧器的额定负荷不超过7千瓦
第四阶段 即热式气体热水炉 2023年9月1日 2024年12月1日 额定负荷不超过70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