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器具
用语注释
资料提供者 | • | 根据《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第598章)第6条呈交产品型号指明资料的公司/个人 (即指明人士)。 |
参考编号 | • | 机电工程署署长根据《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第598章)第8条编配予产品型号的编号。 |
年份 | • | 「年份」为编配参考编号的年份或(如按照《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第12 条所指的新计算方法计算能源效益级别)该新计算方法的生效年份。 |
品牌 | • | 制造商或进口商用来辨别某一产品系列的名称。 |
型号 | • | 制造商或进口商用来辨别某一牌子的个别产品的名称及/或编号。 |
能源效益级别 (1至5) | • | 按照最新版「产品能源标籤实务守则」计算出的能源效益级别,第一级表示能源效益最高,而第五级则表示能源效益最低。 |
每年耗电量 (千瓦小时) | • | 指为资料提供者为编配参考编号而提交的测试报告所述量度得出的耗电量,乘以365日计算的每年耗电量。 |
类别 | • |
类别1 没有冷冻食物贮存室的雪柜。
类别2 设有一星级冷冻食物贮存室的雪柜。
类别3 设有二星级冷冻食物贮存室的雪柜。
类别4 设有三星级冷冻食物贮存室的雪柜。
类别5 设有四星级冷冻食物贮存室的雪柜。
类别6 能防止贮存物结霜的类别5雪柜。
类别7 整个容积均用于冷冻食物的冷冻器具。
类别8 能防止结霜的类别7冷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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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鲜格容积 (公升) | • | 指为资料提供者为编配参考编号而提交的测试报告所述,相等于所有操作温度高于摄氏零下6度的贮存室的经量度得出的实用容积的总和。 |
冰格容积 (公升) | • | 指为资料提供者为编配参考编号而提交的测试报告所述,相等于所有操作温度等于或低于摄氏零下6度的冷冻食品贮存室的经量度得出的实用容积的总和。 |
冷冻能力 (公斤/24小时) | • | 指为资料提供者为编配参考编号而提交的测试报告所述,相等于能在24小时内被冷冻至零下18度的食物数量(公斤)。 |
额定总容积 (公升) | • | 指某冷冻器具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按照产品能源标签实务守则(经核准实务守则)所指明的标准及规定而厘定和声称的该冷冻器具的总容积。 |
制冷剂 | • | 经过封闭的制冷回路的传热媒介。 |
制造地方 | • | 制造某冷冻器具的地方/国家。 |
资料提供者是否正供应产品 | • | 资料提供者是否正在香港供应该产品型号。 |
产品供应资料的最近更新日期 | • | 资料提供者通知机电工程署是否正在香港供应该产品型号的日期。 |
能源消耗指数 | • | 在耗电量测试中在该冷冻器具所量得的实际每年耗电量 / 按实务守则指定的平均每年耗电量 x 100%. 能源效益指数愈低,表示能源效益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