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煮食爐
用語註釋
資料提供者 | • | 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6條呈交產品型號指明資料的公司/個人(即指明人士)。 |
參考編號 | • | 機電工程署署長根據《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598章)第8條編配予產品型號的編號。 |
年份 | • | 「年份」為編配參考編號的年份或(如按照《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第12條所指的新計算方法計算能源效益級別)該新計算方法的生效年份。 |
品牌 | • | 製造商或進口商用來辨別某一產品系列的名稱。 |
型號 | • | 製造商或進口商用來辨別某一牌子的個別產品的名稱及/或編號。 |
能源效益級別(1至5) | • | 按照最新版「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計算出的能源效益級別,第一級表示能源效益最高,而第五級則表示能源效益最低。 |
氣體類型 | • | 屬於有關型號的氣體煮食爐燃燒何種氣體。 |
煮食爐類型 | • | 屬嵌入式或座枱式。 |
爐頭數目 | • | 即某電磁爐加熱單元數目。 |
量度熱效率 (%) | • | 按照經核准實務守則釐定的熱效率(以在指定時間產生的熱量與量度得出的熱負的比例計算。 |
每個燃燒器的量度熱負荷值(千瓦) | • | 就某產品的燃燒器而言,指該產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釐定和聲稱的、該燃燒器在獨立操作時的熱負荷,而該熱負荷是按照守則指明的標準及規定,而量度的。 |
每個燃燒器的量度熱效率 (%) | • | 指在指定時間內燃燒器輸出的熱力與輸入至該燃燒器的熱力的比率。 |
製造地方 | • | 製造某電磁爐的地方/國家。 |
資料提供者是否正供應產品 | • | 資料提供者是否正在香港供應該產品型號。除非資料提供者已通知機電工程署他不再在香港供應有關產品型號,否則會被列為“是”。欲知最新的產品供應狀況,請向有關的資料提供者索取更多資料。 |
產品供應資料的最近更新日期 | • | 資料提供者通知機電工程署是否正在香港供應該產品型號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