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式石油氣爐及卡式氣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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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使用便攜式卡式石油氣爐

近來本港很多市民大衆都熱愛「打邊爐」和「盆菜」宴,尤其在秋、冬季節更為普遍。由於卡式石油氣爐携帶及使用方便,更為普遍給市民作上述用途使用。為確保氣體安全,市民必須購買經機電工程署批准並附有「GU」標誌的卡式石油氣爐,並閱讀及了解爐具生產商所提供的使用說明書。在使用卡式石油氣爐時,

打邊爐

市民

使用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爐具配件;及

確保有足夠的通風及遠離易燃物品;及

安裝/拆除卡式石油氣爐時遠離火源或火焰;及

遵守卡式石油氣瓶上所印的指示,放置卡式石油氣瓶,而氣瓶接駁凹位須垂直向上;及

如非經常使用卡式石油氣爐,應將卡式石油氣瓶從爐具移除,並儲存卡式石油氣瓶於乾爽、陰涼及通風良好的地方;及

小心搬運卡式石油氣瓶,避免猛烈撞擊或碰撞,以致損壞石油氣瓶,引致洩漏石油氣。

遵守卡式石油氣瓶上所印的指示,放置卡式石油氣瓶,而氣瓶接駁凹位須垂直向上

市民不應

在爐具與器皿之間附加非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裝置,例如:節省能源產品、錫紙覆蓋物及爐架等,避免可能引致爐火不正常燃燒而產生意外;或

使用超越卡式石油氣瓶箱蓋邊緣的器皿;或

在卡式石油氣爐附近放置易燃物品或容器,例如:報紙、殺蟲劑、噴霧罐及打火機等物件,以免可能構成火災或爆炸的危險;或

平排使用兩個卡式石油氣爐;或

使用有氣體洩漏或設備損壞跡象的卡式石油氣爐;或

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任由卡式石油氣爐燃燒;或

在地面以下的商業樓宇,如地庫的廚房、座位區等,使用卡式石油氣爐;或

在未獲得氣體安全監督的批准,儲存標稱總容水量超過130升(約50公斤)的石油氣瓶(包括空瓶)。除了預備當次使用外,市民亦不應存放過多的石油氣瓶作為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