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快讯第二十七期( 2016 年 1 月)
专题
简讯
专题1 -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 2015年版
制订背景
相信各位业界的朋友都知道,电力工作必须由注册电业承办商及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按照《电力条例》 (第406章)及其附属规例(包括《电力(线路)规例》 )所订明的技术及安全要求进行。出版《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的目的,是为注册电业承办商及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提供技术指引,藉以了解如何符合《电力(线路)规例》的要求。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的现行版本于2009年出版,是该守则自1992年首次出版后的第四版。为能与时并进,配合科技、安全要求及业界作业模式的最新发展,机电工程署于2013年5月就工作守则展开检讨工作。
检讨过程
为广泛征询业界及各相关持份者的意见,本署于2013年年中成立《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检讨工作小组,成员由电业界的不同组织(例如工会、商会、顾问协会、大专院校、专业机构、电力公司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提名出任。工作小组的首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在检讨工作进行期间,共举行了10次工作小组会议和7次专责小组会议。机电工程署在检讨过程中收到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多项关注事项,当中主要涉及下述范畴:
- 扩大涵盖面以纳入高压装置;
- 纳入有关使用可上锁开关掣的规定;
- 审视附录16的工作许可证制度;
- 审视附录15B的带电工作风险评估报告;以及
- 审视守则21所用的图示等。
主要修订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的主要修订包括:
- 扩大涵盖面以纳入高压装置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一向参考英国标准BS7671 ,重点针对与低压电力装置相关的要求。鉴于业界提出,指现时已有越来越多高压电力装置装设于用户处所内,有别于过往高压电力装置大多数只属于电力公司或特别厂房的设备,为配合现行情况,工作守则应适时为注册电业承办商及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提供针对高压电力装置安全要求的指引,俾能符合《电力(线路)规例》的要求。因应业界意见,工作守则将会加入新的章节,以载列多项新规定,让业界成员可按有关的安全指引,就高压电力装置(例如多组掣板上的汇流排插座、送电装置或变压器插座,或单一掣板上的汇流排插座、配电变压器的接点或线圈、发电机的接点或线圈等) ,进行电力工作。
- 使用可上锁开关掣
为防止电力工作进行期间,因微型断路器或模制外壳断路器无意被启动而导致电力事故发生,工作守则将加入新的安全要求,规定必须就微型断路器或模制外壳断路器采用可上锁开关掣,以确保该等装置的开关可安全地关上及上锁。有关要求只适用于新安装或经改动的装置,现时的旧有开关掣无须因应这项新要求而作出更换。
- 工作许可证
根据现行守则4G(1)(e) ,如在带电部分进行工作难以避免产生危险,便须把电力器具隔离,并使用认可电压显示器确定器具已不带电,以及发出工作许可证。因应各业界代表在工作小组提出的意见,有关的「工作许可证」表格将予简化,方便业界成员易于填写。
- 评估电力安全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 2009年版首次引入「带电工作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目的是减少带电工作的风险,从而避免电力意外发生。因应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将以精简化的「电力安全评估」表格取代现时的「带电工作风险评估报告」 ,以减少用文字填写的需要,并让业界可按已简化的程序进行所需评估工作。
- 守则21所用的图示
因应工作小组成员的建议,删减守则21中一些较少使用的图示,其中包括「接地极电阻测试」及「设有四个或以上接地极的接地极电阻测试」图示。作出此项删减,是因为数码接地极电阻仪表已为业界广泛使用,其使用方法在详尽的使用手册中已有说明。此外,我们亦优化了「绝缘电阻测试」等图示,冀能为业界成员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以进行相关测试。
出版详情
有关《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 2015年版之出版详情,请留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和本署的公布。
专题2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督导角色
《电力(线路)规例》第4(7)条规定,注册电业工程人员须确保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他所从事或在他督导下从事的电力线路安装工作发生危险。 《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守则4G及4I亦就如何符合有关法规要求订定指引。就此,本署认为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若在电力工作中肩负督导角色,便应采取以下措施:
- 确保受他督导的工作人员具备足够资历、知识和技能进行有关的电力工作;
- 确保受他督导的工作人员使用适当和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及合适工具,以进行有关的电力工作;
- 在施工前,应先核对工作范围和相关电路;
- 在施工前,应先确保电力器具已与供电源隔离,并使用电压显示器确定器具不带电;
- 如涉及带电工作,在施工前应先进行风险评估;以及
- 进行工作前,应先发出工程许可证。
此外,根据《电力条例》第32(1)条,任何人如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但依照知悉并负责其工作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口头或书面指示而工作,则该人可从事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注册证明书上指明类别的电力工作,但该人:
- 不得验证任何固定电力装置是否符合该条例的规定;或
- 当该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不在身旁时,不得对固定电力装置的带电部分施工。
因此,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如需负责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工作,他在法理层面上是负有督导责任,必须给予相关非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清晰的工作指示,并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受他督导的人员了解及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注册电业承办商的督导角色
根据《电力条例》第34(6)条,注册电业承办商及条例第35(3)条所指的电力装置拥有人,须有效地督导所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注册电业承办商除须根据《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守则4G(1)(a) ,聘用一名适当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掌管电力工作以确保电力装置的质素及工作安全外,还应采取下述措施以达至法例对有效督导的要求:
- 为受其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提供进行电力工作的安全程序及方法说明;
- 为受其雇用需督导其他工程人员进行电力工作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提供清晰的督导工程人员指引;
- 为受其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提供进行电力工作所需的适当和足够训练;
- 为受其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其他工程人员,提供适当和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及合适工具,以进行有关的电力工作;
- 为受其雇用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提供足够人手以进行有关的电力工作;及
- 制定及实施监察措施,以确定工程人员能凭藉所具备的知识和训练,进行有关的电力工作。
专题3 - 电力事故分析
相信各位电业界的朋友都知悉近年本港发生多宗严重电力事故,导致多人疑因触电致死或受伤。现与大家分析今年发生的一宗事故,希望藉此提高业界对电力工作的警惕及安全意识,避免电力意外发生。
这宗事故涉及一间村屋的装修工程。一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使用铝梯在高位进行冷气机安装工作时,怀疑因触电从高处堕下致死。本署经调查后,发现带电导体没有妥善遮盖,及有关电路的电流式漏电断路器失灵。因此,当该名人员误触带电导体并同时碰触到附近已接地的金属部分时,在有关电路的电流式漏电断路器失灵以致无法启动以截断相关供电源的情况下,触电意外便告发生。
上述事故的成因涉及带电工作、工艺欠妥及保护器件失灵。本署现向大家提供一些建议以避免同类电力意外发生:
- 电力工作应由适当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
- 进行电力工作前应先检查有关工具和仪器的状况。
- 进行电力工作前应先核对工作范围及有关的电路,并需留意有关电路的保护器件(例如电流式漏电断路器)曾否进行定期测试。
- 进行电力工作前应先以仪器测试工作环境的金属部分(包括外露的导体)有否带电,同时亦应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及工具进行电力工作(详见《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附录14 ) 。
- 为了避免带电工作,进行电力工作前应先将有关装置的电源截断、隔离及锁上,并应测试有关装置的金属部分有否带电。
- 若截断电源可能会影响大厦的日常运作,注册电业承办商应与有关业主或管理公司协商,尽量安排截断有关装置的电力供应,使工程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
- 若需带电工作,例如进行测试,事前应由合资格人士作适当风险评估(详见《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附录15 ) 。
专题4 - 新能源效益评级标准现已全面实施
机电工程署于2014年10月31日发布《产品能源标籤实务守则2014 》 (下称「守则」 ) ,以提升空调机(冷气机) 、冷冻器具(雪柜)及洗衣机的能源效益评级标准。新评级标准已于2015年11月25日起全面实施,目的是鼓励进口商引进更节能的电气产品,帮助市民悭电悭钱,提升能源效益。
由2015年11月25日起,在本港市场供应的上述3类电气产品,必须附有新能源效益评级标准的能源标籤。新级别的标籤会在参考编号前加上「 U1 」字头,其他样式则保持不变,例如:
产品 | 旧级别标籤参考编号 | 新级别标籤参考编号 |
空调机 |
C080123 |
U1-C080123 |
冷冻器具 |
R080123 |
U1-R080123 |
洗衣机 |
W080123 |
U1-W080123 |
下图为新级别能源标籤的样式:
按新标准评级的能源标籤
(于2015年11月25日起全面实施)
市民购买上述3类产品时,须留意产品应附有新评级标准的能源标籤,而标籤上的参考编号应有「U1」字头。
有关提升能源效益级别的详情,请浏览机电工程署的「能源标籤网」。
简讯1 - 领取定期测试证明书(即表格WR2 )须知
根据《电力(线路)规例》第20 ( 3 )条,低压固定电力装置的允许负载量如超逾100安培(单相或三相) (一般大厦的公用固定电力装置均属这类) ,装置的拥有人(包括大厦各单位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须安排为该装置每5年最少作一次检查、测试及领取证明书(即表格WR2 ) 。有关规例第20 ( 5 )条亦规定拥有人须将备妥的证明书,于发出日期起计两星期内呈交机电工程署署长加签。
拥有人在递交表格WR2时,可选择以挂号邮寄方式或亲自到本署注册及许可证办事处领回已加签的表格WR2 。除亲自到本署注册及许可证办事处外,拥有人亦可授权代表(如注册电业承办商、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或物业管理公司)到注册及许可证办事处领回表格。获授权人士须带同下列文件,以便本署职员核对:
1. |
由有关固定电力装置拥有人签发的授权信正本(如装置拥有人为公司/业主立案法团/互助委员会/政府部门等,必须加上相关盖章以供核实) ; |
2. |
有关固定电力装置拥有人的身分证明文件(如装置拥有人为个人,必须提交有关的住址证明副本,如电费单、水费单、差饷单等) ;及 |
3. |
表格WR2的收据正本。 |
此外,如拥有人或其代表在递交表格WR2时选择到本署领回有关表格,本署职员会向有关人士发出一份「领取定期测试证明书(即表格WR2 )须知」单张,以便拥有人或其代表备妥所需文件以领回有关表格。
此外,本署亦已在注册及许可证办事处的当眼处张贴上述须知,供公众参阅。
简讯2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承办商–准时申请续期
根据《电力(注册)规例》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承办商须于注册证明书到期前1至4个月内向机电工程署递交续期申请。在上述限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续期申请将不获受理。现提醒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及承办商必须于上述时间内作出续期申请。在注册期满后递交的申请会当作新注册申请处理,并按接获申请当天的法定注册要求重新审核,当中包括申请注册的电业工程人员必须持有认可电机工程学历及具备所需电力工作经验。申请人如无所需学历,会被视为未能符合注册要求,无论以往有否成功注册,其申请均可被拒绝。
在递交续期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八、身份证副本一份、白色背景的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以及缴付申请费用。
简讯3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持续进修计划–新增进修方式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持续进修计划」已由2012年1月1日起纳入电业工程人员的注册续期条件内。根据持续进修计划,所有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每次递交注册续期申请前均须完成两个单元的培训,包括单元(一)法例及安全规定及单元(二)技术知识。
请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注意,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在现行注册届满前三年内的任何时间,透过下列其中一个方式完成申请注册续期前所需的持续进修训练:
- 参加由机电工程署举办的讲座
- 参加由认可训练机构开办的训练课程
- 在机电工程署总部的注册及许可证办事处观看教材及完成一份书面练习
- 使用载于机电工程署网页内的教材及按指示亲自到机电工程署注册及许可证办事处完成一份书面练习
由2015年1月1日起,注册电业工程人员亦可透过下列其中一个新增的方式完成持续进修训练: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其现有注册证明书有效期届满前3年内,已修读或正修读由本地大学、香港专业教育学院、职业训练局等培训机构所开办与电机工程相关并获机电工程署认可的学术课程,将可获接纳为已涵盖两个训练单元的持续进修。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申请注册续期时,须提交由有关学术机构发出的成绩单或毕业证书作为证明。
- 如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其现有注册证明书有效期届满前3年内,已成为一些工程界专业团体的电机或屋宇装备界别会员,并且完成相关专业会员资格所规定的强制性持续进修训练,则该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将视为已符合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的持续进修训练要求。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在申请注册续期时,需提交文件(例如会员证) ,以证明他在相关期间内的专业会员资格。
现提醒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应尽早在现行注册届满前三年的早段时间接受持续进修训练,以便于注册届满前有充足时间完成训练,避免在注册高峰期难于找到训练机会及不必要的续期延误。
有关持续进修计划的详情,请浏览本署网页。
简讯4 - 「锤击工程」损坏地下电缆事件
过往曾发生工程人员在工地范围内进行围网工程时,用手锤将铁枝打进地下,导致地下电缆损坏的事件。为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工程人员应注意,根据《供电电缆(保护)规例》,在进行一些会贯穿地面的工程(包括「锤击工程」 )前,必须按照《有关在供电电缆附近工作的实务守则》的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包括必须委聘机电工程署认可的合资格人士测量地下电缆的准线及深度。在工程进行期间,也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例如确保垂直贯穿点与已确定地下电缆的准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少500毫米的安全工作距离,以符合《供电电缆(保护)规例》的规定。须予特别留意的是, 「锤击工程」并不限于使用大型机械工具,也包括使用手工具(例如手锤)进行的垂直贯穿工程。如围网工程涉及挖掘或贯穿地面的工序,工程人员在工程展开前,亦须采取如上所述的一切合理步骤。
有关详情请参阅上载于本署网页的《有关在供电电缆附近工作的实务守则》
或「 "保护供电电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与措施"」宣传单张
简讯5 - 《电力快讯》无纸化安排
为支持环保,本署会以电子通讯方式,把《电力快讯》传送至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或注册电业承办商已登记的电邮地址。
如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或注册电业承办商尚未登记或须更新电邮地址,请在今期《电力快讯》最后一页「"读者意见栏" 」的「个人资料」部分填上相关资料,并以传真(传真号码: 28954929 )或电邮交回机电工程署电力法例部。
电力安全考考你
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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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规例工作守则》 2015年版包括哪几方面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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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高压装置
- 必须就微型断路器或模制外壳断路器采用可上锁开关掣
- 使用精简化的「工作许可证」表格及「电力安全评估」表格
- 以上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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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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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线路)规例》哪项条文规定注册电业工程人员须确保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他所从事的或在他督导下从事的电力线路安装工作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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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条
- 第7(4)条
- 第1(4)条
- 第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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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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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项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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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适当级别的注册电业工程人员进行电力工作
- 进行电力工作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应先检查有关工具和仪器的状况
- 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可随时进行带电工作
- 进行电力工作前,注册电业工程人员应先核对工作范围及有关的电路,并需留意有关电路的保护器件曾否进行定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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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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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线路)规例》 ,低压固定电力装置的允许负载量如超逾____安培(单相或三相) ,该装置的拥有人(包括大厦各单位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便须安排为该装置每5年最少作一次检查、测试及领取证明书(即表格W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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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100
- 20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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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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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在供电电缆附近工作的实务守则》 2005年版,进行垂直贯穿工程时,垂直贯穿点与已确定地下电缆的准线之间,必须保持最少_____毫米的安全工作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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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 200
- 50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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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d 、 2a 、 3c 、 4b 、 5c)
读者意见栏
为求不断改进,使《电力快讯》的内容和机电工程署的服务更切合你的需要,我们期待收到你的宝贵意见。请于2016年3月21日或之前填妥以下表格 ,并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交本署电力法例部(见本页底部的联络资料) 。谨此致谢。
联络资料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电力法例部
1823
2895 4929
info@emsd.gov.hk
为电业界提供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