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1-2004年1月)

目的

合资格人士的工作表现扣分制度由机电工程署署长负责执行,目的是监察合资格人士的表现,以确保他们所进行的地下电缆探测工作符合《供电电缆(保护)规例》的规定。这个制度亦提供行政指引,让机电工程署可对在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工作时未能达到应有的合理水平的合资格人士采取适当行动。

运作

  1. 这个扣分制度大致上以下列调查的结果为依据:
    1. 事故调查;
    2. 对随机选取的工地进行的例行巡查;以及
    3. 就电力公司的投诉进行的特别巡查。
  2. 这个扣分制度乃根据以下规则运作:
    1. 如果发现合资格人士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工作时未能达到应有的合理水平,便会视乎其缺失程度,根据附录的扣分表计算分数。
    2. 在每次事件,署方均会计算出有关合资格人士被扣之总分(即把有关被扣之分数加起来得出的总分)。
    3. 被扣之分数在有关合资格人士现有认可的有效期内均有效。
    4. 累积分数是有效期内所有个案被扣之分数的总和。
    5. 署方会视乎累积分数采取适当行动。当累积分数达到或超逾有关限额时,署方会根据下表对有关合资格人士采取相应行动。
      限额 累积分数 相应行动
      第1级 15 发出警告信
      第2级 30 暂时吊销认可资格6个月
      第3级 45 暂时吊销认可资格12个月
    6. 当某合资格人士的累积分数达到第3级,并已遭暂时吊销认可资格12个月,或当其现有认可的有效期已结束,该名合资格人士的累积分数会重新由零开始计算。
  3. 本署会在宪报刊登暂时吊销合资格人士认可的通告,让公众知悉。
  4. 这个扣分制度不会有损根据《供电电缆(保护)规例》所载有关纪律处分或罪行的规定而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施加的任何惩罚。

实施日期

合资格人士的工作表现扣分制度于2004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