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级电业工程人员注册考试简介

附录III

考试规则及考生须知

  1. 考试前

    1. 小心核对准考证上的资料,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简称考评局)提出更正。切勿在准考证上写上任何资料。

    2. 如考试当日天气恶劣时:

      • 即使有宣布学校因热带气旋或红色暴雨警告而须停课,并不表示该日考试一定延期。但当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时,通常所有考试会延期。考生如对天气情况有所怀疑,应于赴试场前留意电台或电视的有关宣布。
      • 除非考评局正式宣布由于天气恶劣而需将该日的考试延期,否则考生应依原定安排应试,但考生亦应以安全为重,前往试场如有困难,必须尽早于开考前与考评局联络,考评局将按实际情况作个别考虑。
    3. 留意开考时间。试场主任不会补偿答题时间予迟到的考生。

    4. 前往非指定试场应试的考生,可被扣分。

    5. 你必须携备以下物品往试场:

      • 准考证正本及身分证正本,否则试场主任可拒绝你进入试场;
      • 书写文具(例如:原子笔及填写多项选择题答题纸的HB铅笔及擦胶等),试场不会供应文具。
    6. 考生可使用电子计算机,包括可输入计算程式的计算机。但所使用的计算机必须以干电池为能源、操作时不发出声响及没有印刷或显示图表/语文字句设备。考生不得使用以点阵显示模式的计算机。其他有显示图表/语文字句设备的电子工具(如具文字显示功能的手表、电子辞典等),考生不得携带入试场。

    7. 考生应确实计算机的套内没藏有任何纸张或由计算机供应商所提供的计算程式卡纸。

    8. 如你的计算机不能正常运作,试场主任及监考员不会给予任何帮助,有关答卷亦不获特别处理。

    9. 监考员会检查你携进试场的计算机,如有需要,可能会取去作进一步检查。

    10. 考生应穿着端正服装应试,试场主任会拒绝衣履不整的考生进入试场。

    11. 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试场。于开考后25分钟,迟到的考生会被拒进入试场应考。

    12. 不应将任何书籍或个人物品放置在试场外,以免招致损失,机电工程署、试场及考评局不负责保管此类物品,并对考生和陪同入场的亲友之个人安全,及其带入试场的个人物品之损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13. 确保衣袋内或身上没有任何笔记、书籍、传呼机或手提电话。倘在考试进行时被发现这些物品,考生可被扣分甚或被取消考试成绩。

  2. 入试场后

    1. 在一般情况下,考生可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试场。

    2. 在试场内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编号就座。

    3. 在试场内考生不可吸烟或乱抛垃圾、饮食(包括咀嚼香口胶)、摄影等。

    4. 在试场内考生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谈话或干扰他人。

    5. 在试场内考生必须将个人物品放入一个细小而附有拉鍊或钮扣的手提包内,并将手提包口扣好或拉上拉鍊。

    6. 在试场内考生应将手提包、笔盒/笔袋放在座位的椅下或试场主任指定的地方。

    7. 在试场内考生如有携带传呼机或手提电话,应把它关掉(包括响闹功能)并放入上述的手提包内或座位的椅下。

    8. 考生若没有上述的手提包,试场主任会要求你将个人物品放在试场前的指定位置。

    9. 考生如携带了笔盒/笔袋(包括透明的笔袋),应将笔盒/笔袋内的文具取出放置在桌上,然后把笔盒/笔袋放在座位的椅下。

    10. 在试场内考生若被发现随身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试场,或将违规物品放在桌上/桌内或衣袋内,例如:书籍、字典、笔记、纸张、手提电话、传呼机、电子辞典、MP3机或其他任何可储存及/或显示文字资料的电子仪器(包括具文字显示功能的手表等),该考生可被扣分或被取消考试成绩。

    11. 在试场内考生的手提电话/备有响闹功能的物品如在考试途中发出声响,可被扣分或被取消考试成绩。

    12. 于考试进行中,试场主任会用中文作宣布,在有需要时则辅以英文。

  3. 考试进行中

    1. 考试是采用多项选择题形式,每题均有4个选择,请选择你认为最适当的答案。

    2. 试题分甲、乙两部分,共100题。所有试题均须作答。考试时间为两小时。

    3. 考生会获发试题簿一本、多项选择题答题纸及垫底纸各一张。你须用HB铅笔在多项选择题答题纸上作答,否则会被扣分;画在试题簿上的答案将不获评阅。

    4. 作答时,只须在答题纸的适当方格内填画一条粗线。不要在一题中填画多过一个答案,否则该题答案将作废。

    5. 考生请利用试题簿内空白位置书写草稿,不得涂污垫底纸。考试完结时,必须将试题簿、答题纸及垫底纸一并交回监考员。

    6. 填画每一个答案时,应小心核对答案是否与试题号数相符。考评局不会接纳考生于考试完结后申请更改答案。

    7. 考生祇可将考生编号及姓名写在答题纸上。不得将可以识别的个人资料(如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座位编号等)写于试题簿的任何页上,否则可能会被取消考试成绩。

    8. 在考试进行时,考生须将准考证及其本人的身分证,放在桌上的右上角,以备监考员核对。任何冒认的考生将会交由警方处理,同时,被冒认的考生,亦会被取消其考试成绩。

    9. 未经指示前,不得翻阅试卷或开始作答,否则可被扣分或被取消考试成绩。

    10. 考生不得将试题簿撕下或将试题簿携离试场,否则有可能会被取消考试成绩。

    11. 考生如需早退时,祇可以在开考30分钟后至完卷前30分钟内,并经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试场。考生早退时,须举手通知监考员。违反早退规则,可被扣分或被取消考试成绩。

    12. 当试场主任宣布「考试现已终结,立即停笔…」时,你应遵守规定,立即停止作答。若你当时才发觉漏填了考生编号,应待监考员到达座位时,得其允许,方可补填。任何未经许可的书写或更改,可被视作犯规而导致扣分或被取消考试成绩。

  4. 考试完毕

    1. 所有考试物料包括试题簿、答题纸及垫底纸会在考试完结后由监考员收集。考生不得将任何考试物料带离试场。

    2. 考生须待试场主任指示,方可离开试场。

    3. 所有试题簿将于考试结束后销毁。

  5. 其他

    1. 任何当被发现有欺骗或不诚实的行为时,有可能会被取消考试成绩。

    2. 考生必须在甲、乙两部分同时取得合格分数,才可在这次考试取得合格。而甲、乙两部分的独立成绩,则并不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