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

《区域供冷服务条例草案》中的建议收费机制,已在 2014 年 7 月 17 日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并得到委员会同意。请按以下网址阅览或下载上述会议的讨论文件:

收费的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1. 制冷量收费

2. 耗冷量收费

2023/24 年度及随后根据区域供冷服务条例(第 624 章)订明的公式而调整的 2024/25 年度适用的收费额如下:

 2023/24 年度收费额2024/25 年度收费额
制冷量收费额 每月每千瓦(冷冻) $135.53 每月每千瓦(冷冻) $137.83
耗冷量收费额 每千瓦小时(冷冻) $0.2621 每千瓦小时(冷冻) $0.2427
注:
  • 由政府统计处发表,在 2023 年录得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年度变动率(经剔除政府所有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为上升百分之 1.7
  • 由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公布,下降百分之 7.4 将适用于 2024 年度的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