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使用及保养住宅式气体煮食炉具

「 G U 」标志住宅式气体煮食炉具「 G U 」标志住宅式气体煮食炉具

气体用户在使用住宅式气体煮食炉具时,应注意气体安全。市民应购买附有「 G U 」标志的住宅式气体煮食炉具,并应阅读及按照使用说明书内的安全指引操作有关的煮食炉具。此外,煮食炉具必须由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雇用的注册气体装置技工进行安装和测试,方可使用。

在使用气体煮食炉时:

 
气体用户
  • 使用原厂炉具生产商供应的煮食炉配件;
  • 保持厨房内有足够的空气流通,但应小心避免火焰直接受风吹;
  • 根据煮食炉具生产商提供的说明书指示,使用合适直径的煮食器皿;
  • 倘若使用平底锅具,尽可能将器皿置于炉头中央;
  • 根据煮食炉具生产商提供的说明书指示,定期清洁炉头及炉架上的油污,以保持炉头出气孔畅通;如煮食时有食物溢泻,应尽快把炉头清理干淨;如有问题,请联络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或煮食炉具供应商
  • 定期取出炉头盖,并用水或稀释洗洁精清洗。此外,气体用户亦可使用尖幼物件疏通炉头气孔,以免炉头气孔阻塞;
  • 避免放置尖锐或重物在煮食炉的玻璃面板上,并避免玻璃面板受到猛烈撞击,以防止引致玻璃爆裂;
  • 气体接驳软喉及喉管接驳位 检查气体接驳软喉有否损坏、过期(请查阅喉身印有的使用期限)以及喉管接驳位是否松脱,若发现有任何毛病,应立即安排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更换或修理;
  • 安排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进行安全检查 最少每 18 个月联络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安排为所有气体装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 不应在煮食炉与器皿之间附加非原厂炉具生产商供应的装置,例如:节省能源产品、锡纸复盖物及炉架等,避免可能引致炉火不正常燃烧而产生的意外;

节能器(声称放在气体煮食炉的炉头上使用可节省燃料的非原厂炉具装置,会引致炉火不正常燃烧而令一氧化碳水平上升 (相关新闻公报)

  • 不应使用过大直径的器皿煮食,以免炉火热力被反射到炉面可能导致过热而产生意外;
  • 不应在煮食炉附近放置易燃物品或容器,例如:报纸、杀虫剂、喷雾罐及打火机等物件;
  • 不应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点燃煮食炉具;
  • 不应让儿童擅自使用煮食炉具。
 

查询及联络方法

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 机电工程署气体标准事务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6 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邮 info@emsd.gov.hk
热线 1823 电话中心
传真 2576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