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121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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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医院管理局各物业内的升降机装置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第一期GE15)。合约为期3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医院管理局各物业内的升降机装置提供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合约为期36个月及工程的预计展开日期为2016年6月,并预计于2019年5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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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采用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订明参与投标所须具备的下列资格和其他载于招标文件中的条件的承办商均获邀请承投是次招标项目。 (一)承办商必须为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香港法例-第618章)注册的注册升降机承办商,及 (二)承办商必须曾于过去5年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已完成累积合约金额不少于4,000万港元的升降机保养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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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项目工程师欧士廉先生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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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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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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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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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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