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201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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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钻石山和哥连臣角火葬场及灵灰安置所内的机电装置提供为期24个月的工程服务和其他服务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钻石山和哥连臣角火葬场及灵灰安置所内的机电装置提供工程服务和其他服务。合约预计于2016年1月开始,并预计于2017年12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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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方式。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和/或「机械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和/或「机械装置(第II组)」工程的承造商,并符合招标文件内订明的参与资格和条件)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未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电气装置(第III组)」和/或「机械装置(第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5年11月17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市政工程部,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以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http://sc.devb.gov.hk/TuniS/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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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项目工程师周国杰先生联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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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仍然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挂8号或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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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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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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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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