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2646EM15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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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辖下场地的家用电器产品、电力装置及泛光灯设备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合约为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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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维修及更换香港警务处、廉政公署和惩教署辖下宿舍范围,以及香港海关、消防处和入境处辖下场地范围内的电力装置、泛光灯设备及家用电器产品。合约为期36个月及工程预计于2016年12月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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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是次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工程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电气装置(第III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标项目。投标者须同时符合资格要求及订明于招标档内的参与条件。 未纳入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电气装置(第III组)」工程类别的承造商,亦可提交标书,惟须于2016年8月17日或之前把参与是次投标的申请连同已填妥的纳入上述名册/工程类别申请表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6楼机电工程署运输、保安及中央工程部邱子展先生收,并符合参与是次投标的资格和条件及于截标日期或之前获准纳入上述名册。 有关申请纳入上述名册的详情,请参阅: 投标一经接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会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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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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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截标时间将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停止生效或改发8号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后的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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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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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投标表格,并将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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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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