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40EM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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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香港区卫生设备场所进行屋宇设备加改工程,合约为期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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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香港区卫生设备场所提供各种屋宇设备加改工程服务,包括进行设计、供应、改装、加装和改善工作及附属建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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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工程承办商: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工程类别的第II组别供应商/专门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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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郑少雄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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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截标日期将延至下一个星期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这项更改会在电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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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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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日期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下亚厘毕道20号(近花园道口)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地下低层电梯门廊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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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