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1889EM24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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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 | 为起重设备及起重装置作检验和测试,合约为期 4 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起重设备及起重装置进行检验和测试。工程预计于 2025 年 6 月展开,约需时 48 个月完成。 |
| 工程承办商 | 此招标采用选择性招标。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检验起重设备及起重装置」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其首席参与者或主要股东必须是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检验起重设备及起重装置」的承造商),并同时符合投标文件列出的资格和条件的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有关由本地和/或海外承建商所组成的合营企业投标者(如适用)的详细要求,已详列于招标文件内。 承建商如非在《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内获准承投「检验起重设备及起重装置」的承造商也可参与投标,惟须在 2025 年 2 月 12 日或之前提出要求,同时把填妥的纳入上述认可名册/类别申请书送交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4 楼保安及车辆工程部葛绮媚女士,符合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在截标日期或之前正式获准加入名册。有关申请列入名册详情,请参阅:发展局 – 建造业界事宜 – 承建商网页。 投标一经采纳,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名册上删除。 |
| 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项目工程师联络: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4 楼 保安及车辆工程部 |
| 截标日期/时间 | 2025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招标文件已包含在电子发布包中,而电子发布包可从电子投标系统(工程合约)下载。 电子发布包将不会以印本形式提供。 |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透过电子投标系统(工程合约)递交电子投标书。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除了递交电子投标书外,投标者也可以选择同时以印本形式递交投标书。递交印本形式的投标书是属于自愿性质,除非在招标条款中规定的例外情况,否则印本形式的投标书将不会被使用。如果投标者在递交电子投标书的同时,选择递交印本形式的投标书,一式两份的印本形式投标书必须以封密的信封递交。信封面须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 5 楼 503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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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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