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项目编号 |
ADM/T/2025/01 |
| 部门 |
机 电 工 程 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承 投 机 电 工 程 署 总 部 大 楼 的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
| 项目内容 |
承 投 机 电 工 程 署 总 部 大 楼 的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 服 务 合 约 为 期 36 个 月, 由 2025 年 9 月 1 日 或 由 接 纳 书 订 明 的 日 期 开 始 ( 两 者 以 较 后 者 为 准 ) |
| 数量 |
请 参 阅 招 标 文 件 |
| 工程承办商 |
公 开 招 标 |
| 联络方法 |
郑 颖 晨 女 士 助 理 主 任 秘 书 / 行 政 1 香 港 九 龙 启 成 街 3 号 机 电 工 程 署 7 楼 行 政 组
电 话 号 码 : (852) 2808 3688 传 真 号 码 : (852) 2890 7493 |
| 截标日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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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
(i) 如截标当天上午 9 时至正午 12 时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悬挂,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的正午 12 时。
(ii) 如在截标当天上午 9 时至正午 12 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iii) 所有时间的表述均为香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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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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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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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纸张式投标而言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上述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的「政府总部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
(2) 就电子投标而言
(3) 逾期递交或未有按照以上 (1) 或 (2) 任何一种方法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电子投标系统的技术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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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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