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1124EM2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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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 |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部门于九龙、新界及大屿山地区辖下的消防装置提供为期四年的全面保养服务。 |
| 项目内容 | 工程包括为各政府部门于九龙、新界及大屿山地区辖下的消防装置提供全面保养服务。工程预计于2026年9月展开,约需时48个月完成。 |
| 联络方法 | 姓名: 关朗絃先生 (E/S/K3)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4楼保安及车辆工程部 电话号码: (852) 3852 2003 传真号码: (852) 2577 1824 |
| 截标日期/时间 | 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招标文件已包含在电子发布包中,而电子发布包可从电子投标系统(工程合约)下载。 电子发布包将不会以印本形式提供。 |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透过电子投标系统(工程合约)递交电子投标书。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除了递交电子投标书外,投标者也可以选择同时以印本形式递交投标书。递交印本形式的投标书是属于自愿性质,除非在招标条款中规定的例外情况,否则印本形式的投标书将不会被使用。如果投标者在递交电子投标书的同时,选择递交印本形式的投标书,一式两份的印本形式投标书必须以封密的信封递交。信封面须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 5 楼 503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 」) 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a) 若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悬挂,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12时。星期六并不属于工作天。关于「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的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b) 如在截标当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日期及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日期及时间。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宣布。 (c) 若政府认为有任何其他原因影响截标,政府将透过电子投标系统(工程合约)和/或电子邮件通知投标者延迟的截标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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