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41EM11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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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运输署和路政署场地的消防装置进行保养、维修、改装及加装工程,为期36个月。 |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多个运输署和路政署场地和建筑物的消防装置提供全面保养、改建和改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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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消防装置(第II组) 」的承办商承投这项工程。投标一经采纳,承办商如未能或拒绝履行投标书内的规定,其名称有可能从认可承造商名册上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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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李家俊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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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日期/时间 |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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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约顾问组收发处(电话号码:2808 3643,传真号码:2241 4082)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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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1楼4128f室的「工务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 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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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