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项目编号 | 1014EM12T | ||||||||
---|---|---|---|---|---|---|---|---|---|
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九龙中卫生设备场所进行屋宇设备加改工程,合约为期36个月。 |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机电工程署卫生工程部九龙中卫生设备场所提供各种屋宇设备加改工程服务,包括进行设计、供应、改装、加装和改善工作及附属建筑工作。合约期为36个月及工程预计在2012年12月展开。 |
||||||||
工程承办商 | 现邀请名列认可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公共工程承造商名册上,获准承投「空调装置」工程类别的第II组别供应商/专门承造商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
||||||||
联络方法 |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下列方法与策划工程师赵伟略先生联络。
|
||||||||
截标日期/时间 | 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时 |
||||||||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 香港九龙启成街3号机电工程署地下G001室 办公时间:
|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在信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地下的「政府总部投标箱」内。逾期的投标概不受理。 |
||||||||
备注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一份投标书,即使该份投标书索价最低或根据计分评审法或公式评审法获得最高总评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