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批准建造和使用應具報氣體裝置

申請批准建造及使用應具報氣體裝置(NGIs)的規定費用

 申請批准建造的費用(港幣-元)申請批准使用的費用(港幣-元)
(a) 「應具報氣體裝置」定義中 (a)或(b)段所指的氣體裝置 21,550 14,580
(b) 「應具報氣體裝置」定義中 (c)段所指的氣體裝置 10,110 6,520
(c) 「應具報氣體裝置」定義中 (d)段所指的氣體裝置 7,230 4,960
(d) 「應具報氣體裝置」定義中 (e)段所指的氣體裝置 3,540 2,120
(e) 「應具報氣體裝置」定義中(f)段所指的氣體裝置- (i) 如該倉庫是用以存放 不超過 0.25 噸的石油氣者 2,390 1,560
(ii) 如該倉庫是用以存放 超過 0.25 噸但不超過 2.5 噸的石油氣者 4,610 3,340
(iii) 如該倉庫是設計用以存放 超過 2.5 噸但不超過 25 噸的石油氣者 9,010 6,060
(iv) 如該倉庫是設計用以存放 超過 25 噸石油氣者 13,750 9,950
(f) 「應具報氣體裝置」定義中 (g)段所指的氣體裝置 4,820 2,950
*註:上述規定費用,會不時作出修訂,詳情會在香港政府憲報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