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1120EM17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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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 電 工 程 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各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場地內綜合工程部新界區維修分部所保養維修的空調裝置提供操作及保養維修服務,合約為期三年。(「新工程合約」下的「定期服務合約 A 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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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 工程包括為各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場地內綜合工程部新界區維修分部所保養維修的空調裝置提供操作、保養、維修、改裝、加建及改善服務。合約期為36個月及工程預計在2017年9月展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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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類別的承造商或由本地和/或海外承造商組成的合營企業(其首席參與者或主要股東必須是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內,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類別的承造商)承投是次招標項目。投標者須同時符合資格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文件內的參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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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與下列項目工程師曹俊鴻先生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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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7年8月18 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若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截標時間將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發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的首個工作天中午12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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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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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和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中午1 2 時前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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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並不涉及電子競投。本公告同時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所要求擬備的摘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