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說是十分有效的。我們用了幾個月時間向吉祥大廈650名業主進行家訪和召開會議,終於取得成果,令他們達到共識,為電力裝置進行測試及領取證明書,以確保大廈安全。謹此向民政事務處、區議會和本署員工致謝。」
 
梁建民
總機電工程師(電力法例部)
 
 
我們推出了多項措施加強大廈電力安全。
 
電力安全
游說更勝檢控
雖然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的電力安全,但部分業主發現要遵行法例規定,為其固定電力裝置進行定期測試及領取證明書,並不容易。要是大廈沒有聘用物業管理公司或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更感難上加難。
 
吉祥大廈的個案正是其中例子。該屋苑位於港島東,共有14幢樓宇。我們與民政事務處及區議會議員合作,成功游說全部650名業主進行所需的安全檢查和測試。雖然我們用了幾個月時間進行家訪和召開會議,但卻能避免進行大量檢控及支付有關法律開支。更重要的是,這個案證明游說亦可較檢控更為有效,而且彰顯各方共同致力保護公眾安全的合作精神。
 
加強大廈安全
2004年,機電工程署致力推廣為大廈的固定電力裝置採取安全措施。
 
首先,我們鼓勵物業管理公司定期視察其電力裝置,並擬備新的單張,為前線員工提供清晰的指引和實用簡便的貼士。
 
其次,我們又向主要商會講解確保電力安全的重要性。
 
第三,我們為本港全數800多間物業管理公司舉辦講座和座談會,業界反應熱烈,參加者數以百計,當中包括監督人員和前線員工。
 
第四,我們加強對住宅樓宇的電力裝置進行抽樣巡查。
 
第五,透過我們的通訊刊物推廣電力裝置安全,並在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的周年研討會上重點討論這方面的問題。
 
修訂有關在供電電纜附近工作的實務守則
自從《供電電纜(保護)規例》於2000年生效後,在供電電纜附近進行的工程受到規管,第三者損壞電纜事故的數目因而大減。
 
但我們不會因此自滿,並且建議修訂有關實務守則,務求進一步減少電力事故和電力供應中斷。我們進行了一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是次諮詢已於2004年9月結束,超過30間機構提出意見及建議,當中包括建築公司和電力公司。我們預期於2005年內修訂實務守則所載的技術指引、程序和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