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使用打火机作为燃点工具(例如:燃点香烟),而市面上售卖的打火机一般含有石油气的成分,因此,在使用打火机时要注意安全的事宜如下:
将打火机存放在远离火源、火焰及摄氏 50 度以上的地方,如煮食炉、加热过的器皿和暖风机等,并放置于干爽、阴凉、通风良好和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不应储存过量数目的打火机;
不应燃点打火机时,靠近面部、衣物、易燃气体或物品、化学物品如溶剂等;
不应试图替不可以重新注气的打火机,注入新气; | 地址 |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气体标准事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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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6 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 电邮 | info@emsd.gov.hk |
| 热线 | 1823 电话中心 |
| 传真 | 2576 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