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注册成为气体工程承办商

气体装置工程类别的定义

第一类

把住宅式气体用具装置,投入运作,并进行例行维修,而该用具是由不多于一个石油气瓶供应气体的平头炉。

第二类

在住宅房产内装置-

  1. 供气分喉及与之连同使用的任何气体供应控制器件、主表或主表装置;或
  2. 用户喉。

第三类

把以下各项用具装置在住宅房产内,并使其投入运作-

  1. 供气分喉及与之连同使用的任何气体供应控制器件、主表或主表装置;
  2. 用户喉;或
  3. 住宅式气体用具。

第四类

把住宅式气体用具装置到邻近已有的气体供应点,并将住宅式气体用具投入运作及予以维修。

第五类

在非住宅房产内装置-

  1. 供气分喉及与之连同使用的任何气体供应控制器件、主表或主表装置;或
  2. 用户喉。

第六类

把以下各项用具装置在非住宅房产内,并使其投入运作-

  1. 供气分喉及与之连同使用的任何气体供应控制器件、主表或主表装置;或
  2. 用户喉;或
  3. 非住宅式气体用具。

第七类

把非住宅式气体用具装置到邻近已有的气体供应点,并将非住宅式气体用具投入运作及予以维修。

第八类

把气体用具装置,并使其投入运作及予以维修,作为工业工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