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注册成为气体装置技工

各类气体装置技工须具备资历

第一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一及三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二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二及六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三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二及三,及十八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四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四及二十四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五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二及五,及六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六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二、五及六,及十八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四及七,或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二、五、六及七,及二十四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类

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二、五、六及八,或职业训练局气体应用单元课程四、七及八,及二十四个月有关的实际工作经验

*备注: 「职业训练局」指由《职业训练局条例》(第一一三零章)第四条设立的职业训练局。 其他资历,如不低于上列订明资历,可视为适用于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