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大家好!今期《气体快讯》会为大家讲解村屋气体安全改善措施、新推出的气缸「查期易」服务、食肆气体装置快速检查计划、气体装置工程须知、更换注册气体装置技工卡事宜及自愿性持续进修计划,以及安全使用露营户外气体用具及气瓶。此外,我们会讲述关于气体安全的法律知识及个案分享,并载录 2021 年 1 月至 12 月气体相关事故及检控分类统计数字,给大家参考。
香港现时有不少村屋住户使用瓶装石油气作为燃料。部分住户往往将石油气瓶放置于其村屋旁的室外位置,以免占用室内空间。此举可能阻碍行人通道,如果同一座村屋各层的住户在室外各自存放一定数量的气瓶,更会导致石油气瓶积存问题,增加安全风险。
针对村屋气瓶贮存问题,机电署与瓶装石油气业界最近已就一系列的改善措施进行商讨并达成共识。相关运作安全指引亦已加入《瓶装石油气分销商工作守则》(第七版)中,以供业界参考及遵从。主要措施包括:
措施(一):推广使用可供各层住户共用的中央供气系统,以取代现时普遍由不同楼层各自使用的独立式供气系统,并于新建村屋采用共用的中央供气系统。 |
措施(二):于室外加设石油气瓶贮存箱。 |
措施(三):分销商改用容量较少的气瓶。 |
措施(四):呼籲用户不应贮存额外的气瓶作备用,同时分销商亦应尽快为村屋客户更换用毕的气瓶。 |
此外,机电署现正透过不同宣传渠道,向公众和各持份者推广有关措施,包括派发宣传单张予乡村住户、在小巴和的士的车身及椅背刊登广告、通过网上媒体发放宣传讯息,以及于 2021 年 12 月举行的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技工简介会向业界介绍有关措施等,务求措施能广泛地被接纳,以长远改善村屋气瓶贮存情况。
气体标准事务处新推出网上气缸「查期易」服务,由 2021 年 8 月 15 日起正式开放予石油气车辆的车主/代理人使用,让车主/代理人可通过新系统输入车牌号码或石油气车辆燃料缸号码,获取燃料缸复检到期日等资讯,以便在 5 年定期复检期届满前,尽早安排进行复检。
《气体安全(气体供应)规例》规定,石油气车辆燃料缸的拥有人必须安排燃料缸每 5 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试验及检验,以确定燃料缸能够持续安全使用,否则燃料缸的拥有人不得使用该燃料缸盛载石油气。石油气车辆燃料缸的拥有人(即石油气车辆的车主)如违反规定,即属犯法,一经定罪,可处罚款 10,000 元;如属持续的犯法行为,可加处按每天 1,000 元计的罚款。
一如以往,车主/代理人可自行查看标示在石油气车辆燃料缸上最近一次的检验日期。现在更可直接通过气缸「查期易」,于网上查询燃料缸的复检届满日期,以便在 5 年期届满前,尽早安排复检燃料缸。
如欲了解更多详情,马上扫描二维码登入气缸「查期易」网址。
若搜寻的车牌号码/石油气车辆燃料缸号码不在指定的搜索范围,请联络气体标准事务处(电话: 2808 3249 或 2808 3210 )。
食肆的气体装置通常放置于高温潮湿的环境,加上使用率高,容易出现锈蚀。本港曾发生炉具老化导致的事故,因此我们非常关注食肆内气体装置老化的安全隐患。就此,气体标准事务处建议使用气体煮食的食肆每 12 个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我们亦安排气体安全督察走访多区食肆,讲解为店内气体装置适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重要性,鼓励食肆尽早安排检查。除了加强巡查食肆的气体安全状况和推展宣传工作外,我们更于 2019 年与业界协作,为使用燃气煮食的食肆推出崭新的气体装置「快速检查」计划,配合外展宣传和问卷调查,掌握具体数据,以风险为本的方式推广食肆气体安全检查,务求对症下药。
我们于 2019 年 11 月委讬专业调查公司走访全港食肆,进行问卷调查,检视食肆的气体使用情况,再根据调查所得的资料,评估食肆的气体安全状况,从而筛选出需要优先处理的对象。
气体标准事务处已于 2021 年年初完成全港食肆气体使用情况调查。调查公司已派员收集超过 15,000 家持牌食肆的气体使用数据,并选出部分食肆作为优先处理的对象。相关的注册气体供应公司亦已陆续作出跟进,为该等食肆进行快速安全检查,并按需要改善或更换老化的气体装置。「快速检查」可在较短时间内针对重要气体装置及配件进行检查,以有限资源提升整体的安全及可靠性,因而获业界广泛接纳及采用。
这次就问卷调查建立的数据库,让我们更全面了解全港持牌食肆和会所使用气体的情况。收集所得的资料,包括所用气体类别、气体装置使用年期及定期安全检查的状况,对促进食肆气体安全的工作极有帮助。
瓶装石油气: | 4.0% |
---|---|
中央石油气: | 1.4% |
煤气: | 49.3% |
电力: | 44.5% |
其他: | 0.4% |
屋苑或大厦的大型维修,有可能涉及更换外墙气体喉管等气体装置工程。有关工程包括装配、接驳、截离、试验、投入运作、解除运作、维修或更换气体配件。根据《气体安全条例》,所有气体装置工程,均须由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或其聘用并属于合适注册级别的注册气体装置技工进行。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亦须监督其雇员进行气体装置工程,以确保工程符合《气体安全条例》的规定。
为确保气体安全,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在进行气体装置工程时,须采取适当的步骤及措施,并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气体安全(气体供应)规例》(第 51B 章)第 6C 条的规定,应具报气体装置(例如:石油气储存装置)的拥有人须聘请胜任人士最少每年一次为其装置进行检查,以确定该装置的维修和操作按照第 6B 条进行。同时,拥有人亦须在装置的使用期内备存法定检查报告,并在每次检查完成后 4 星期内向气体安全监督呈交报告的副本。如逾期呈交报告,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罚款 5,000 元。
个案:更换新气体热水炉时未有更换原装配置的排烟管。
建议:注册气体装置技工必须依从气体用具生产商的指示进行安装。
法庭裁决及纪律处分:
第 51C 章第 30(1)(c) 条:
于房产获气体供应时在其内装置气体用具的人,须确定装置该气体用具时是否已顾及伴随该气体用具的生产商指示。
个案:在气体热水炉未有接驳烟道的情况下向单位供应气体。
建议:
法庭裁决及纪律处分:
第 51C 章第 30(3) 条:
任何人除非已安排进行指明的试验、检验及调校工作,否则不得供应气体予房产内的气体用具。
机电工程署计划于 2022 年年中为所有注册气体装置技工免费更换技工卡。全新的注册气体装置技工卡会以更耐用的物料制造。
如业界对机电工程署的上述建议有任何意见,欢迎致电 2808 3228 或发送电邮至 gasso@emsd.gov.hk 与陈先生联络。
如发现石油气泄漏,紧记要立即关掉气体用具,并截断气体供应。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安全使用露营气体用具的资讯,请参阅机电署出版的《安全使用露营气体用具》小册子。该小册子可从此网址链结或扫描右边二维码下载。
供气分喉( 82 宗) |
供气主喉( 35 宗) |
用户喉( 19 宗) |
气体配件/用具( 22 宗) |
其他( 18 宗) |
装置气体用具后,未有进行合适的试验( 5 宗) |
未获注册气体供应公司批准供应/储存/运载石油气 ( 3 宗) |
违反气体车辆许可证所载条件/条例( 17 宗) |
立管/地下气体喉管损坏( 20 宗) |
过量储存石油气( 11 宗) |
车用石油气缸逾期检验( 9 宗) |
非注册气体工程承办商/装置技工进行气体装置工程 ( 4 宗) |
其他( 5 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