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表现评级列表内只显示在评核期间内有5部或以上自动梯被机电署巡查的承办商的表现。换言之,在评核期间内只有少于5部自动梯被机电署巡查的承办商[见附表(a)]及未有保养任何自动梯的承办商[见附表(b)],他们的表现并不包括在表现评级列表内。
(a) 在评核期间内被机电署巡查少于5部自动梯的承办商:
承办商名称 | 承办商编号 |
---|---|
宏照工程有限公司 | REC95003 |
展伟工程有限公司 | REC05001 |
稼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REC85001 |
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REC87005 |
联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REC97004 |
长安工程有限公司 | REC73002 |
新辉机械有限公司 | REC02001 |
台日电梯(香港)有限公司 | REC10001 |
达辉工程有限公司 | REC00001 |
(b) 在评核期间内未有保养任何自动梯的承办商:
承办商名称 | 承办商编号 |
---|---|
汇力电机工程有限公司 | REC04002 |
振明工程有限公司 | REC99005 |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REC78002 |
菱电电梯有限公司 | REC64001 |
注2:
评级 | 服务质素表现 |
---|---|
+ | 在最近连续两季评级公布结果,安全和服务质素方面均没有发现问题(最近连续两季评级公布结果取得「安全之星」及服务质素表现获100分) |
+ | 安全和服务质素方面均没有发现问题(本季评级公布结果服务质素表现获100分) |
+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90至99分 |
+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80至89分 |
+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70至79分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少于70分 |
在选择注册自动梯承办商提供保养服务时,除价格因素外,亦须考虑承办商的背景及规模、是否有足够的备用零件及技术、保养工作所需时间及内容、紧急事故的应变能力、以及注册自动梯承办商季度表现评级。 负责人若考虑一系列因素后,选择没有「安全之星」或较少「质素之星」的承办商提供保养服务,本署建议负责人应加强管理及监督该承办商的工作表现,例如跟承办商制订服务合约时,可订明要求承办商定期提交自动梯的状况报告,分析自动梯运作情况、故障率及故障原因,并跟承办商举行定期会议,以检讨承办商表现。 在有需要时,可考虑聘用独立顾问公司提供独立专业意见。
注3a :
发现自动梯扶手带与梯级不同步及因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 第47(1)(a)及第47(2)条被法庭定罪,已获发一封警告信。有关违规记录的有效期为期一年至9/2024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