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
表现评级列表内只显示在评核期间内有 5 部或以上升降机被机电署巡查的承办商的表现。换言之,在评核期间内只有少于 5 部升降机被机电署巡查的承办商[见附表 (a) ]及未有保养任何升降机的承办商[见附表 (b) ],他们的表现并不包括在表现评级列表内。
(a) 在评核期间内被机电署巡查少于 5 部升降机的承办商:
承办商名称 | 承办商编号 |
---|---|
海港工程有限公司
|
RLC20004 |
Loedige Asia Limited
|
RLC07001 |
德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RLC02001 |
(b) 在评核期间内未有保养任何升降机的承办商:
承办商名称 | 承办商编号 |
---|---|
佳弘集团有限公司 | RLC21001 |
凯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RLC87006 |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RLC78003 |
菱电电梯有限公司
|
RLC64001 |
为明天有限公司
|
RLC24002 |
注 2 :
评级 | 服务质素表现 |
---|---|
+ | 在最近连续两季评级公布结果,安全和服务质素方面均没有发现问题(最近连续两季评级公布结果取得「安全之星」及服务质素表现获100分) |
+ | 安全和服务质素方面均没有发现问题(本季评级公布结果服务质素表现获100分) |
+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90至99分 |
+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80至89分 |
+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70至79分 |
安全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和服务质素表现获少于70分 |
在选择注册升降机承办商提供保养服务时,除价格因素外,亦须考虑承办商的背景及规模、是否有足够的备用零件及技术、保养工作所需时间及内容、紧急事故的应变能力、以及注册升降机承办商季度表现评级。 负责人若考虑一系列因素后,选择没有「安全之星」或较少「质素之星」的承办商提供保养服务,本署建议负责人应加强管理及监督该承办商的工作表现,例如跟承办商制订服务合约时,可订明要求承办商定期提交升降机的状况报告,分析升降机运作情况、故障率及故障原因,并跟承办商举行定期会议,以检讨承办商表现。 在有需要时,可考虑聘用独立顾问公司提供独立专业意见。
注3a :
发现 (i)升降机机厢非预定移动及 (ii)升降机机厢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已获发两封警告信。有关违规记录的有效期为期一年至11/2024及3/2025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