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梯级升降机

安全使用梯级升降机

梯级升降机属香港法例第 618 章《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条例》)下「升降机」的一种,并受《条例》所规管。一般而言,梯级升降机拥有人如没有将管理权赋予他人,则该拥有人已是《条例》下的升降机负责人,并有以下责任:

《条例》要求对于安装在私人建筑物内的梯级升降机同样适用

《条例》要求对于安装在私人建筑物内的梯级升降机同样适用,如梯级升降机的使用及操作未能符合《条例》相关规定,梯级升降机负责人或已触犯法例并可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