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细节

投标项目编号 2217EM23T
部门 机电工程署
招标项目名称

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场地内的升降机装置提供为期三年的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 KO24 )。

项目内容

工程包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场地内的升降机装置提供全面保养及维修服务。工程预计于 2025 年 1 月展开,约需时 36 个月完成。

工程承办商

是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所有有兴趣的承造商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承投这次招标项目:

(一)
投标者必须为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香港法例第 618 章)注册的注册升降机承办商;及
(二)
投标者必须曾于过去 5 年内,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已完成累积合约金额不少于 4,880 万港元的升降机装置保养合约;及
(三)
投标者必须于过去九个月评核期内没有连续获得由发展局承办商资讯管理系统就现有或已完成的工程合约所发出的承造商表现评核报告劣级评分,而报告期的最后一天应属于九个月评核期内(包括九个月评核期内的第一天及最后一天)。
联络方法

如有任何查询,请与下列项目工程师联络:
梁嘉俊先生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 6 楼 边境及运输工程部
电话号码: (852) 3155 4282
传真号码: (852) 2576 7276
电邮地址: leungkachun@emsd.gov.hk

截标日期/时间

2024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1. 若截标当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悬挂,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延至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除下,或当时生效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取消后首个工作天中午 12 时。星期六并不属于工作天。关于「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的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2. 如在截标当日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前往指定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延迟截标日期及时间,直至另行通告。待通道受阻情况获消除后,政府会尽快公布所延迟的截标日期及时间。公布事项会在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

索取投标表格和进一步资料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机电工程署地下 G001 室
合约顾问组收发处

电话号码: (852) 2808 3643
传真号码: (852) 2241 4082

办公时间:

  1. 星期一至四 –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中午 12 时 及 下午 1 时 15 分至下午 5 时 15 分
  2. 星期五 –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中午 12 时 及 下午 1 时 15 分至下午 4 时 15 分
  3. 星期六及公众假期 – 休息
递交投标书地点

投标者必须填具一式三份投标表格,并把填妥的投标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标者须在信封面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须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 5 楼 503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备注
  1.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且不涉及电子拍卖。此公告亦用作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规定的摘要公告。
  2. 有意投标者如要求送递招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提出,并须缴付送递费用。
  3.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任何投标书,包括索价最低的投标书。如投标书评估是按照评分计划或公式计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不一定采纳其中整体得分最高的投标书。
  4.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5.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互联网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 PCMS )– 已批准订立的合约公告网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