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1194EM2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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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 | 机电工程署 |
| 招标项目 | 为纪律部队辖下在九龙及新界区场地的空调机组提供装修、更换和改善工程,合约为期 5 年 |
| 项目内容 | 工程范围包括为纪律部队辖下在九龙及新界区场地的空调机组提供装修、更换和改善工程,工程预计于 2026 年 8 月展开, 约需时 60 个月完成。 |
| 联络方法 | 关朗絃先生( E/S/K3 – 工程师/保安工程/九龙3 )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启成街 3 号 机电工程署 4 楼 保安及车辆工程部 电话号码: (852) 3852 2003 |
| 截标日期/时间 | 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
| 递交投标书地点 | 投标者必须透过电子投标系统(工程合约)递交电子投标书。逾期递交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除了递交电子投标书外,投标者也可以选择同时以印本形式递交投标书。递交印本形式的投标书是属于自愿性质,除非在招标条款中规定的例外情况,否则印本形式的投标书将不会被使用。如果投标者在递交电子投标书的同时,选择递交印本形式的投标书,一式两份的印本形式投标书必须以封密的信封递交。信封面须清楚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的身分)及「工务投标委员会主席收」,并必须把投标书放入位于香港金钟道 66 号金钟道政府合署低座 5 楼 503 室的「工务投标箱」内。投标者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把投标书放入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箱(「指定投标箱」)内。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定投标箱的投标书,概不受理。 在下列情况下,截标日期可能会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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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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