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註冊成為認可製造商

認可製造商是指獲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具備資格,可就本身所製造的產品(包括訂明產品)發出符合安全規格證明書的製造商。申請成為認可製造商的製造商,應符合下述規定:

  1. 製造商的實驗所已在以下其中一項計劃下獲得審定:
    1. 獲得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在電氣及電子產品測試類別的審定;
    2. 已在與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或香港認可處訂立互相認可協議的海外實驗所審定計劃下,取得在電氣及電子產品測試類別的審定;或
    3. 國際實驗所委員會發出的國際實驗所審定系統現行版本所列測試實驗所評審計劃;以及
  2. 製造商須設有符合 ISO9002 「產品及安裝規格」的品質管理系統,以及領有由獲得國際標準化組織公布的品質管理系統註冊機構名冊現行版本列載的品質管理系統註冊團體所發出的品質保證證明書。

註冊申請,須以書面向機電工程署署長提出,同時,申請人須提交證明文件及規例訂明的申請費用。機電工程署接到所有必要資料後,會於 17 個工作天內將申請結果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表格,可向機電工程署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