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成為電業工程人員

引言

所有從事有關固定電力裝置的電力工程人員都必須向機電工程署註冊。目的為確保此類工程只由合資格的電業工程人員進行。「電力工程」是指與低壓或高壓固定電力裝置的安裝、校驗、檢查、測試、維修、改裝或修理有關的工程或工作,包括監督工程和簽發工程證明書、及簽發電力裝置設計證明書。固定電力裝置的例子為固定地裝設在處所內的配電箱、線路裝置及照明裝置等。從事可攜式電器(例如:檯燈、電視機及雪櫃等)工程的人員,則無須註冊。

註冊資格

註冊證明書共分為五級。申請人須具有適當的資歷、訓練及經驗。詳細註冊資格則載於附錄內

怎樣申請

親自或以郵遞申請:

  1. 從下列其中一處:

    索取適當的申請表:

  2. 按照指示填寫申請表格。

  3. 親自或以郵遞方式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及繳交申請費用至機電工程署註冊及許可證辦事處。申請費 $475 元(新註冊/更改註冊/續期申請) 或 $340 元(補領申請)。政府可定期調整此款額。

    不論申請是否獲准,申請費用概不發還。因此,申請人不應在同一時間遞交超過一份申請表格。

申請註冊續期須於註冊屆滿日期起計最少 1 個月前提交,但不得早於 4 個月前。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的有效期通常為 3 年。

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的註冊證明書續期申請於七月一日起可透過「機電工程署(規管服務)網上註冊服務」和「智方便 + 」流動應用程式 或電腦以電子表格進行申請。使用服務前請參閱有關步驟和注意事項。

*請注意:於註冊期滿日期後遞交的續期申請將會當作新註冊申請處理,並以接獲申請當天的法定註冊要求重新審核,申請人如未能符合當時的註冊要求(包括必須具有相關認可學歷及電力工作經驗資格),不論申請人以往有否成功註冊,該申請均可被拒絕。

新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

新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樣本
新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樣本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新發出的註冊證明書

由 2010 年 1 月 1 日後開始遞交的申請,機電工程署將發出新的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以取代舊有的證明書,新證明書將加上電業工程人員的照片。

機電工程署已推出「數碼機電牌照」服務,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及確定地下電纜所在的合資格人士可使用智能手機或其他流動裝置登入機電工程署的「機電行業通」流動應用程式,檢視其註冊資料及向市民出示其「數碼機電牌照」。「數碼機電牌照」備有動態二維碼以防偽造,市民可掃描二維碼,核實有關工程人員的註冊資料。

當電業工程人員向本署遞交註冊申請(包括新申請註冊、註冊續期、更改註冊級別、加入額外准許工作、及補領註冊證明書),須同時遞交申請人的彩色近照一張及身分證副本。照片的規格為一般證件相,詳情如下:

拍照時請勿戴上帽飾,亦請避免濃妝,及不應穿著太深色或太淺色的衣服。

以下相片將不獲接納

申請人可遞交硬照或數碼相片,數碼相片的規格如下:

圖像類別: JPEG
檔案大小: 5MB 或以下
合適尺寸: 由掃瞄器( 600dpi )擷取 – 相片大小: 40 亳米(闊) x 50 亳米(高)
由數碼相機擷取 – 圖像大小: 1200 像素(闊) x 1600 像素(高)

隨申請書附上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

親自或郵遞申請核對表
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REW )續牌申請 — 表挌八文件/資料
  • 申請人香港身份證副本(如郵寄申請)
  • 申請人的彩色白底證件相規格近照一張
  • 確認已完成「持續進修計劃」培訓
  • 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請費用劃線支票(郵遞申請)
  • 填寫完成並已簽署的表格八
新申請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REW )/更改電力工程級別申請 — 表挌八及八 (A)文件/資料
  • 申請人香港身份證副本
  • 申請人的彩色白底證件相規格近照一張
  • 學歷證明
  • 訓練證明
  • 電力工作證明

    * 如申請人提交電力工作經驗於中國內地取得的,請參考附錄內的備註 (10)

  • 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申請費用劃線支票(郵遞申請)
  • 填寫完成並已簽署的表格八及八 (A)

查詢

香港九龍啟成街 3 號地下機電工程署註冊及許可證辦事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15 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 1823 (熱線)
傳真: 2895 4929
電郵: info@emsd.gov.hk
*備註:本文件並非法律文件,只供一般參考之用。
 

附錄

各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資格

A 級電力工程

A 級證明書申請人必須具備 (a) 、 (b) 或 (c) 任何一段所述資歷和經驗:

    1. 已完成一份根據《學徒條例》(第 47 章)登記的電器安裝工匠或電業工匠行業的學徒訓練合約,並
    2. 持有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電機技工證書;及
    3. 具有最少一年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
  1. 曾受僱為電業工程人員最少五年,其中最少一年包括電力工作實際經驗,並

    1. 持有由職業訓練局電機業訓練中心頒發的電工或電氣打磨裝配工進修課程證書,或具有相等資格;或
    2. 已在一項由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或主辦的考試或行業測試中取得及格。
  2. 具有相等於 (a) 或 (b) 段所規定的資格及經驗。

B 級電力工程

B 級證明書申請人必須具備 (a) 、 (b) 、 (c) 或 (d) 任何一段所述資歷和經驗:

    1. 已完成一份根據《學徒條例》(第四十七章)登記的電器安裝工匠、電業工匠或電機工程技術員行業的學徒訓練合約,並
    2. 持有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學高級證書,或具有相等資格;及
    3. 具有最少 2 年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
  1. 持有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學文憑,或具有相等資格,並受僱為電業工程人員最少已 5 年,其中最少 2 年包括電力工作實際經驗。
  2. 已持有 A 級證明書最少五年,或已具有持有 A 級證明書的資格最少五年並

    1. 持有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學證書或具有相等資格,且具有最少 3 年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或
    2. 具有最少五年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且已在一項由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或主辦的考試或行業測試中取得及格。
  3. 具有相等於 (a) 、 (b) 或 (c) 段所規定的資格及經驗。

C 級電力工程

C 級證明書申請人必須具備 (a) 、 (b) 或 (c) 任何一段所述資歷和經驗:

  1. 已取得認可大學或專上教育院校頒授的電機工程學學位,或具有相等的資格,及

    1. 在學位課程畢業後完成最少 2 年的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電機工程學訓練,且具有最少兩年其後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或
    2. 具有最少 6 年的學位課程畢業後的電機工程實際經驗,包括最少 1 年電力工作實際經驗。
    1. 已持有 B 級證明書最少 6 年,或已具有持有 B 級證明書的資格最少 6 年,並
    2. 具有最少 6 年的電力工作實際經驗;及
    3. 已在一項由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或主辦的考試或行業測試中取得及格。
  2. 具有相等於 (a) 或 (b) 段所規定的資格及經驗。

R 級電力工程

R 級證明書申請人必須受過特別訓練,並已具備與所申請的工程類別或相近類別的電力工作經驗最少 4 年。

H 級電力工程

H 級證明書申請人必須具有資格持有 B 級或 C 級證明書,並具備下列 (a) 段或 (b) 段所述資歷或經驗:

  1. 已完成一項經機電工程署署長認可的關於高壓電力設備及裝置的設計、安裝、維修、測試或操作的訓練課程。

  2. 具有最少 1 年的高壓電力設備及裝置的設計、安裝、維修、測試或操作方面的實際工作經驗。

* 備註:

  1. A 級電力工程:最高電力需求量不超逾 400 安培(單相或三相)的低壓固定電力裝置的電力工程。

  2. B 級電力工程:最高電力需求量不超逾 2500 安培(單相或三相)的低壓固定電力裝置的電力工程。

  3. C 級電力工程:任何電量的低壓固定電力裝置的電力工程。

  4. R 級電力工程包括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

    1. 霓虹招牌裝置;
    2. 空氣調節裝置;
    3. 發電設施裝置;
    4. 儲水量不超逾 200 公升的無排氣管的儲水式低壓電熱水爐裝置;
    5. 低壓電力器具連接/截斷電源及電力器具的電力工作;
    6. 在某一或某類裝置或某類房產進行的電力工程,詳情應在申請表內清楚註明。
  5. H 級電力工程指高壓電力裝置的電力工程。

  6. 電力工作實際經驗是指在本港與該級別的固定電力裝置有關的工作經驗。

  7. 跟所申請 R 級證明書有關工程類別的電力工作經驗,與 A 、 B 、 C 及 H 級固定電力裝置的電力工作經驗,均可被接納為《電力(註冊)規例》第 8(2) 條就 R 級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資格訂明的有關工程類別或相近類別的電力工作經驗。

  8. 電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應清晰顯示申請人曾進行的電力工作的詳細資料,有關樣本請參考以下的連結

  9. 於香港的電力工作經驗必須在有效及適當級別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監督下取得。申請人需提供文件證明他如何取得有關電力工作經驗。(例如由註冊電業承辦商或固定電力裝置擁有人以全職性質及定額薪酬僱用。)申請人亦需注意香港其他相關法例的要求,例如《學徒制度條例》(第 47 章)。有關《學徒制度條例》的要求,請聯絡學徒事務署 [XLSX 格式 (1.55MB)]。

  10. 於中國內地取得的電力工作經驗,申請人除要遞交由有關僱主發出的工作經驗證明外,亦需同時提交中國內地公證處發出的機構資料核對證明,或內地的相關職業電工資格證明(如特種作業操作證或電工職業資格證書等)。此外,申請人仍須取得香港電力工作實際經驗。

  11. 由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持續進修計劃將會實施。由當天起,所有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在遞交註冊續期申請前,須完成持續進修訓練。有關持續進修計劃的詳情,請瀏覽本署網頁(選單 -> 電力安全 -> 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持續進修計劃)。

  12. 於 2007 年 1 月 1 日或以後提交電業工程人員註冊的申請,無論是續期、新申請、或轉換級別,申請者須已接受新電線顏色代碼的訓練。當本署收到電業工程人員的註冊申請後,會先查核申請人的新電線顏色代碼訓練記錄,然後才處理有關申請。申請者可於本署地下註冊及許可證辦事處接受有關新電線顏色代碼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