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由2007年7月1日起,固定電力裝置的導體(包括電纜及電線)識別顏色將會更改,詳情載於表1內。
表1 :電線顏色代碼的更改
上述更改適用於所有新電力裝置以及對現有電力裝置進行的加裝及改裝工程,採用舊顏色代碼電線的現有裝置則不受影響。
為了研究本港更改電線顏色的事宜,政府在2003年成立了「檢討香港電線顏色代碼工作小組」 (下稱工作小組) ,成員包括業界的代表。在2004年年中,工作小組建議本港採用新電線顏色代碼。有關建議於2004年9月獲電氣安全諮詢委員會通過。
新電線顏色代碼符合有關國家及國際標準(例如IEC60446 、 EN60446 、 BSEN60446和BS7671 )的規定,並已獲大多數西方國家(例如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荷蘭、葡萄牙等)採用。
舊顏色及新顏色
安裝指引-為現有裝置進行加裝、改裝或修理工作
圖3 :警告性告示
5.1警告性告示
若要在採用舊顏色代碼電線的現有裝置安裝新顏色電線,則須在最接近受影響裝置的上游配電箱(例如主配電板、次配電箱或用戶總配電箱)上或旁邊展示黃色的中英文警告性告示(見圖3 ) 。警告性告示必須耐用,並能牢固地固定於配電箱的表面或旁邊。中英文字應能清楚看到。 「小心」及「 Caution 」字樣的高度不得少於1 0毫米,其他字的高度則不得少於5毫米。警告性告示的最小面積則為100毫米(闊) × 75毫米(高) 。
5.2單相裝置
為現有單相裝置進行加裝、改裝或修理工作時,相線、中性線及保護導線須按表1所示分別採用棕色、藍色及黃和綠色。
a. 現有電線採用紅色相線及黑色中性線
如現有單相裝置採用的相線及中性線分別以紅色及黑色識別, (即視為可正確地識別) ,新舊顏色電線便可視為可明顯地區分,並無須在新舊顏色電線的接駁處加上額外標記或標籤(見圖4 ) 。
圖4 :在現有單相裝置進行加裝、改裝或修理工作(現有相線以紅色識別)
b. 現有電線採用黃色或藍色相線及黑色中性線
須在新電線近接駁處附近(見圖5 ( a )至5 ( d ) )加裝適當、耐用及清晰的標籤或代號例如電線拉條、套管、套圈等) 。這項規定旨在劃一在被視為不可正確識別電路上的安裝方法,以避免把舊「藍色」電線(相線)誤認作新「藍色」電線(中性線) 。
圖5 ( a ):
在現有配電箱加裝新顏色電線
(現有相線以黃色識別)
圖5 ( b ):
加裝、改裝或修理現有單相裝置
(現有相線以黃色識別)
圖5 ( c ):
在現有配電箱加裝新顏色電線
(現有相線以藍色識別)
圖5 ( d ):
加裝、改裝或修理現有單相裝置
(現有相線以藍色識別)
5.3 三相裝置
為現有三相裝置進行加裝、改裝或修理工作時,須按表1所示採用新顏色電線,即棕/黑/灰/藍/ (黃和綠)色電線。
在電線接駁處,須在新舊相線及中性線加上適當、耐用及清晰的L1 、 L2 、 L3及N等標記(見圖6 ) 。圖7所示為在現有三相匯流排箱加裝新顏色電線時可接受的標記方法。
圖6 :加裝、改裝或修理現有三相裝置
圖7 :現有三相裝置的匯流排箱的新舊顏色電線接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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