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人士的工作表現扣分制度
(修訂版1-2004年1月)

附錄(扣分表)

代號缺失事項分數
1. 地下電纜探測報告沒有載述以下電纜探測工作資料:
  1. 位置;或
  2. 日期;或
  3. 時間;或
  4. 合資格人士的姓名;或
  5. 合資格人士的認可號碼;或
  6. 承建商的名稱
1
2. 地下電纜探測報告沒有載述以下電纜探測器資料:
  1. 牌子名稱;或
  2. 型號;或
  3. 機身編號;或
  4. 校準紀錄
1
3. 報告所載電纜資料不準確,因為:
  1. 所述電纜準線的距離誤差,超過電纜實際深度的25%;或
  2. 所述電纜深度的距離誤差,超過電纜實際深度的25%;或
  3. 電纜數量有偏差
2
4. 報告沒有載述以下地下電纜資料:
  1. 準線;或
  2. 基準點;或
  3. 深度資料;或
  4. 電纜數量;或
  5. 電壓
2
5. 沒有在工地標示電纜準線或深度。 2
6. 沒有使用供電商的地下電纜圖則。 3
7. 在進行挖掘工程前沒有向承建商、監督人員或工人詳細解釋報告內容,例如電纜準線、深度等。 3
8. 沒有進行無源探測以確定電纜的準線。 3
9. 沒有進行有源探測(例如用訊號鉗進行環形訊號注入)以確定電纜的位置。 3
10. 未能探測到或未有記錄電纜的存在。 3
11. 報告內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準確,引致發生有人受傷的電力意外。 4
12. 報告內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準確,導致11千伏特或以下的電纜受損,引起停電或令電路中斷。 4
13. 報告內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準確,引致發生有人死亡的電力意外。 6
14. 報告內的資料不完整或不準確,導致11千伏特以上的電纜受損,引起停電或令電路中斷。 6

註:每份電纜探測報告均會計算上述各個缺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