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儲存瓶裝石油氣

 
  • 將石油氣瓶垂直放置;
  • 選擇空氣流通、遠離熱源和火源,以及容易到達的地方貯藏石油氣瓶。
 
 
不應
  • 不應儲存總容水量超過130升(重量約50公斤)的石油氣(包括空瓶);
  • 不應將石油氣瓶放於易燃物品附近,或與其他易燃物品一起儲存;
  • 不應在地平面以下的地方、排水溝附近或地庫內使用或存放石油氣瓶;
  • 不應將石油氣瓶放置於公眾地方。
 

查詢及聯絡方法

地址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郵 info@emsd.gov.hk
熱線 1823電話中心
傳真 2576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