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在市面上出售的部分類型的噴霧罐(例如空氣清新劑、防腐蝕劑、除臭劑、殺蟲劑、潤滑劑、定型泡沫、噴雪劑等)的成分是含有石油氣混合其他化學物品,經加壓至液體狀態後,儲存於噴霧罐內。市民在儲存及使用時,應注意氣體安全 。首先,使用前應詳細閱讀及了解製造商的指示和說明,並嚴格遵守。此外,在使用噴霧罐時,

 
市民應
  • 檢查噴霧罐有否損壞及漏氣等情況;
  • 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使用及遠離火源;
  • 儲存噴霧罐於乾爽、陰凉及通風良好的地方;
  • 安全儲存及使用噴霧產品 將噴霧罐放於兒童不能觸及的地方。
 
 
市民不應
  •   不應吸煙及在有電器開動的密封地方內使用;
    安全儲存及使用噴霧產品安全儲存及使用噴霧產品
  • 安全儲存及使用噴霧產品 不應將噴霧罐噴於明火、火焰或熾熱的表面;
  • 不應過量使用,例如將罐內的噴霧劑一次過噴清;
  • 不應吸入罐內的噴霧;
  • 不應放置噴霧罐於密封的地方,例如汽車的雜物箱內;
  • 不應替噴霧罐重新注氣;
  • 不應將用完噴霧罐刺穿或燃燒。
 

查詢及聯絡方法

地址: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郵: info@emsd.gov.hk
熱線: 1823電話中心
傳真: 2576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