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及保養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

「 G U 」標誌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 G U 」標誌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

氣體用戶在使用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時,應注意氣體安全。市民應購買附有「 G U 」標誌的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並應閱讀及按照使用說明書內的安全指引操作有關的煮食爐具。此外,煮食爐具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安裝和測試,方可使用。

在使用氣體煮食爐時:

 
氣體用戶
  • 使用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煮食爐配件;
  • 保持廚房內有足夠的空氣流通,但應小心避免火焰直接受風吹;
  • 根據煮食爐具生產商提供的說明書指示,使用合適直徑的煮食器皿;
  • 倘若使用平底鍋具,盡可能將器皿置於爐頭中央;
  • 根據煮食爐具生產商提供的說明書指示,定期清潔爐頭及爐架上的油污,以保持爐頭出氣孔暢通;如煮食時有食物溢瀉,應盡快把爐頭清理乾淨;如有問題,請聯絡註冊氣體供應公司或煮食爐具供應商
  • 定期取出爐頭蓋,並用水或稀釋洗潔精清洗。此外,氣體用户亦可使用尖幼物件疏通爐頭氣孔,以免爐頭氣孔阻塞;
  • 避免放置尖銳或重物在煮食爐的玻璃面板上,並避免玻璃面板受到猛烈撞擊,以防止引致玻璃爆裂;
  • 氣體接駁軟喉及喉管接駁位 檢查氣體接駁軟喉有否損壞、過期(請查閱喉身印有的使用期限)以及喉管接駁位是否鬆脫,若發現有任何毛病,應立即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更換或修理;
  • 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進行安全檢查 最少每 18 個月聯絡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安排為所有氣體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 不應在煮食爐與器皿之間附加非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裝置,例如:節省能源產品、錫紙覆蓋物及爐架等,避免可能引致爐火不正常燃燒而產生的意外;

節能器(聲稱放在氣體煮食爐的爐頭上使用可節省燃料的非原廠爐具裝置,會引致爐火不正常燃燒而令一氧化碳水平上升 (相關新聞公報)

  • 不應使用過大直徑的器皿煮食,以免爐火熱力被反射到爐面可能導致過熱而產生意外;
  • 不應在煮食爐附近放置易燃物品或容器,例如:報紙、殺蟲劑、噴霧罐及打火機等物件;
  • 不應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點燃煮食爐具;
  • 不應讓兒童擅自使用煮食爐具。
 

查詢及聯絡方法

地址 香港九龍啟成街 3 號 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6 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郵 info@emsd.gov.hk
熱線 1823 電話中心
傳真 2576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