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檔及熟食中心檔主在使用氣體爐具時,應注意氣體安全。使用前,應閱讀及了解氣體爐具生產商所提供的使用說明書。如爐具接駁低壓氣體軟喉 ,則必須是獲得機電工程署批准的類型。此外,氣體爐具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安裝、測試、更新和維修。一般而言,在使用氣體爐具時,

 
氣體用户應
  • 使用中央管道式石油氣或煤氣作為氣體爐具之燃料,並選用較安全之低壓氣體爐具及配件;
  • 在沒有中央管道式石油氣或煤氣供應之情況下,才可裝設石油氣瓶,而石油氣瓶須放置在專門設計的石油氣瓶室內,若實際環境不能架設石油氣瓶室,應將石油氣瓶安放於不阻塞通道及通風的金屬箱或籠內;
  • 使用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爐具配件;倘若使用住宅式氣體用具,須附有「 GU 」標誌;
  • 根據氣體爐具生產商提供的說明書指示,使用合適直徑的煮食器皿,倘若使用平底鍋具,盡可能將器皿置於爐頭中央;
  • 保持氣體爐具周邊有足夠的空氣流通,例如開動抽氣扇;
  • 使用正確工具燃點氣體爐具,須先點火,後開啓爐具燃氣供應掣,在兩次點火失敗後,應暫停點火,以免積聚過多可燃氣體在爐頭上,導致再點火時發生搶火意外;
  • 如發現爐具出現自動熄火現象,須立刻停止使用有關爐具,並通知有關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跟進;
  • 定期清潔及保養氣體爐具,以免爐具上積聚過多污漬及渣滓,影響爐具的安全運作;若遇有滾瀉食物情況,應盡快把爐頭清理乾淨;
  • 檢查氣體接駁軟喉有否損壞、過期(請查閱喉身印有的使用期限)以及喉管接駁位是否鬆脫,若發現有任何毛病,應立即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更換或修理;
  • 使用氣體金屬喉管接駁至多個氣體爐具;
  • 每12個月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為氣體裝置進行檢查及維修保養
  • 在更換石油氣瓶時,先關掉氣體爐具,並熄滅附近火種及不可吸煙;
  • 將石油氣瓶保持垂直放置於石油氣瓶室或通風的金屬箱/籠內。
 
 
氣體用户不應
  • 在爐具與器皿之間附加非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裝置,例如:
  • 使用過大直徑的器皿煮食,以免爐火熱力被反射到爐面可能導致過熱而產生意外;
  • 在氣體爐具或石油氣瓶旁邊放置易燃物品或容器,例如:報紙、殺蟲劑、噴霧罐及打火機等物件,以免構成火警或爆炸的危險;
  • 在通風不足的情況下,繼續使用氣體爐具,以免氣體燃燒時因氧氣不足,產生大量一氧化碳導致發生氣體中毒意外;
  • 在懷疑洩漏石油氣時,使用氣體爐具、電話或開關電掣;
  • 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燃點及使用氣體爐具;
  • 擅自更改氣體爐具的安全保險裝置,以免發生氣體意外危險;
  • 使用超過2米長度的氣體接駁軟喉;
  • 將石油氣瓶隨處擺放於公眾地方或行人通道上;
  • 儲存標稱總容水量超逾130升(重量約50公斤)的石油氣(包括空瓶) ;
  • 繼續使用過期或已損壞的氣體接駁軟喉及調壓器。
 

查詢及聯絡方法

地址: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郵: info@emsd.gov.hk
熱線: 1823電話中心
傳真: 2576 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