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註冊成為氣體供應公司

氣體供應公司

「氣體供應公司」指經營進口、生產或供應煤氣、石油氣、天然氣或這些氣體的液態或氣態混合物等業務的公司。註冊計劃旨在確保只有註冊氣體供應公司,才可經營氣體供應公司的業務。

申請人

任何公司如擬經營氣體供應公司的業務,均須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註冊。

申請辦法

申請註冊為註冊氣體供應公司,必須連同有關資料及訂明的 18,940 元*申請費用(以每份申請計),以專人送遞或郵件方法,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氣體標準事務處氣體安全監督。謹請注意,申請費用概不發還。

查詢

如有任何查詢,可與氣體標準事務處聯絡(電話:28083683,傳真:25765945)。

 
*備註:
氣體安全條例(香港法例第 51 章)及附屬規例,購買方法,請按此。上述規定的費用,會不時作出修訂,詳情會在香港政府憲報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