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升降機及自動梯的使用及保養是受香港法例《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管制。所有新升降機及自動梯,必須得到機電工程署署長准許,才可使用。如有任違例事項,升降機或自動梯的物主,可能會被檢控。小型送貨升降機亦受此條例管制,唯裝置在食肆的廚房、工廠或工業經營內的除外。
按動時升降機門保持開啟
按動時發出鳴聲使管理員察覺
乘客可用此設施與管理員通話
被觸動時升降機門會重新開啟
升降機的額定載重量如被超逾就會發出警報
如探測到阻礙物時,升降機門即不能關閉
在電力供應發生故障時,保持升降機內有限度照明
被困時應按動求援按鈕,以通知管理員,勿嘗試自行開啟升降機門
保持冷靜,等待救援人員
如有疑問,請向承辦商查詢或致電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