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梯級升降機

安全使用梯級升降機

梯級升降機屬香港法例第 618 章《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條例》)下「升降機」的一種,並受《條例》所規管。一般而言,梯級升降機擁有人如沒有將管理權賦予他人,則該擁有人已是《條例》下的升降機負責人,並有以下責任:

《條例》要求對於安裝在私人建築物內的梯級升降機同樣適用

《條例》要求對於安裝在私人建築物內的梯級升降機同樣適用,如梯級升降機的使用及操作未能符合《條例》相關規定,梯級升降機負責人或已觸犯法例並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