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事項

  1. 退伍軍人桿菌存在於自然水源環境(例如湖泊、河流、池塘及泥土等)及人工用水系統(例如淡水冷卻塔),最適合在攝氏20至45度的溫水中生長。妥善設計、操作及維修淡水冷卻塔可防止退伍軍人桿菌滋生。

  2. 妥善操作及維修淡水冷卻塔,是冷卻塔擁有人的基本責任,並為此他們應按照機電工程署發出的 《淡水冷卻塔實務守則 》為淡水冷卻塔安排定期檢查、適時維修及定期水質檢測。

  3. 透過檢測冷卻塔水樣本中的退伍軍人桿菌含量(按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計算),我們可查證冷卻塔的水處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退伍軍人桿菌在冷卻塔內滋生。在冷卻塔的操作及維修方面,冷卻塔擁有人的慣常做法是根據水質檢測結果判斷維修工作的成效,從而採取必要的補救行動,確保冷卻塔系統操作及水質狀況正常。

  4. 如冷卻塔水樣本的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驗出等於或超過其上限值(即每毫升 1 000 菌落),須進行緊急消毒。這種情況亦顯示水處理設施及 /或冷卻塔運作出現嚴重故障,需要冷卻塔擁有人立即採取糾正行動。

  5. 另一方面,由於退伍軍人桿菌可存活於水源環境中,而冷卻塔內的退伍軍人桿菌含量偶然亦會處於較高水平,因此,在冷卻塔發現的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有時會介乎每毫升 10 菌落(註 1 )至每毫升 1 000 菌落之間。這些情況通常都是冷卻塔擁有人對日常維修及水處理的工作偶有鬆懈所致。與其他一般操作及維修工程一樣,退伍軍人桿菌測試結果可提醒冷卻塔擁有人作出糾正,檢討及改善冷卻塔系統的運作及維修,把含菌量減至最低,令水質回復正常。

註:1. 根據 《淡水冷卻塔實務守則 》,如冷卻塔的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少於每毫升 10 菌落,則可視作沒有退伍軍人桿菌。

2. 機電工程署的規管行動

機電工程署抽樣巡查淡水冷卻塔,收集水樣本進行細菌檢測,以監察冷卻塔擁有人有否恰當地履行責任,妥善操作及維修冷卻塔,確保冷卻塔的水質處於滿意水平。機電工程署會根據水樣本的檢測結果,採取以下規管行動 :

  1. 如冷卻塔水樣本的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等於或超過其上限值(即每毫升 1 000 菌落),機電工程署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 132 章)向冷卻塔擁有人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擁有人按照機電工程署發出的 《淡水冷卻塔實務守則》,為冷卻塔進行緊急消毒。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的規定即屬犯罪。

  2. 如冷卻塔水樣本的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處於每毫升 10 至 1 000 菌落的範圍,機電工程署會向冷卻塔擁有人發出勸誡信,敦促擁有人採取行動,按照機電工程署發出的《淡水冷卻塔實務守則》載列的在線消毒方法,把冷卻塔的細菌含量減至最低,令水質回復正常。

3. 淡水冷卻塔水樣本檢測統計數字 - 2024年

i. 機電署例行監察巡查

總數
( 2024年1月至9月中
機電工程署檢測的淡水冷卻塔水樣本數目
 (涉及的建築物數量)
 576
 (348)
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等於或超過其上限值(即每毫升 1 000 菌落)及已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的水樣本數目 15
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介乎每毫升 10 菌落至每毫升 1 000 菌落之間的水樣本數目 118

ii. 例行監察巡查以外的其他檢查

(協助衞生防護中心流行病學調查抽取水樣本進行化驗)

總數
( 2024年1月9月中
檢測的淡水冷卻塔水樣本數目
 (涉及的建築物數量)
10
 (5)
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等於或超過其上限值(即每毫升 1 000 菌落)及已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的水樣本數目 0
退伍軍人桿菌總濃度介乎每毫升 10 菌落至每毫升 1 000 菌落之間的水樣本數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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