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EMS/T/01/2013(A) |
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招標項目名稱 |
提供輕型貨車予機電工程署租賃 |
項目內容 |
提供輕型貨車予機電工程署租賃,服務合約為期24個月,由2013年12月1日或由接納書訂明的日期開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
工程承辦商 |
公開招標 |
聯絡方法 |
助理主任秘書/行政2胡文慧女士 |
通訊地址: |
香港九龍啓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總部7樓總務室 |
電話號碼: |
(852) 2808 3197 |
傳真號碼: |
(852) 2890 7493 |
電郵地址: |
jennyvu@em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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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香港時間) |
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投標表格和其他資料可於下列辦事處索取:
- (i)
- 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6樓物料供應分部(電 話︰(852) 3155 4115,傳真︰(852) 2504 3198 );
- (ii)
- 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地下5號室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電話︰(852) 2189 2819 );以及
- (iii)
- 九龍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地下油尖旺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電話︰(852) 2399 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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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具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內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中央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於上述截標日期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地下的「政府總部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備註 |
- 是次招標受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規管。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索價最低的投標書或任何一份投標書,並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並在互聯網上公布。
- 若截標當日上午9時(香港時間)至中午12時(香港時間)期間,黑色暴雨警告或8號以上颱風信號仍然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下一個工作天中午12時(香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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