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項目編號 | 2061EM17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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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機電工程署 | ||||||
招標項目名稱 | 為香港警察總部的空調系統進行改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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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 工程範圍包括為香港警察總部供應及安裝風冷式冷水機及相關的設備。工程預計於2017年10月展開, 並預計於2018年6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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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辦商 | 是次招標採用選擇性招標。現邀請名列「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上,獲准承投「空調裝置」(第II組)工程的承造商承投這次招標項目。投標者須同時符合資格要求及訂明於招標文件內的參與條件。 投標一經採納,承造商如未能或拒絕履行投標書內的規定,其名稱有可能從認可名冊上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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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法 | 如有任何查詢,請以下列方法與策劃工程師麥偉倫先生聯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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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標日期/時間 |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時。 若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仍然生效,截標時間將延至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停止生效或改掛8號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的首個工作天中午12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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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招標文件地點 | 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地下G001室合約顧問組收發處 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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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投標書地點 | 投標者必須填寫一式三份的投標表格,並將填妥的投標表格放置信封内封密。投標者必須在信封面註明招標編號、投標項目(但不得有任何記認,使人認出投標者的身分)及「工務投標委員會主席收」。投標者必須把投標書放入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1樓4128f室的「工務投標箱」內。逾期的投標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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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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